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于支架上、室内打桩。打试桩可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试桩期间的停置台班结算时应按实调整。
二、本定额打粧机的类别、规格执行中不换算。打桩机及为打粧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用,另按实际进场机械的类别、规格计算。
三、打桩工程: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制作费,另按相关章节规定计算。打桩如设计有接桩,另按接桩定额执行。
2.本定额土壤级别己综合考虑,执行中不换算。子目中的桩长度是指包括桩尖及接桩后的总长度。
3.电焊接粧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以系数1.05调整,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
4.每个单位工程的打(灌注)桩工程量小于下表规定数量时,其人工、机械(包括送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
单位打桩工程工程量表
项目 |
工程量 |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150m3 |
预制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桩(空心方粧) |
50m3 |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
60m3 |
打孔灌注砂桩、碎石粧、砂石粧 |
100m3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60m3 |
5.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若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若斜度大于1:6,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6.地面打桩坡度以小于15°为准,大15°打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0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7.本定额打桩(包括方桩、管桩)已包括300m内的场内运输,实际超过300m时,应按相应构件运输定额执行,并扣除定额内的场内运输费。
四、灌注桩:
1.各种灌注桩中的材料用量预算暂按下表内的充盈系数和操作损耗计算,结算时充盈系数按打粧记录灌入量进行调整,操作损耗不变。
灌注桩充盈系数及操作损耗率表
项目名称 |
充盈系数 |
操作损耗率(%) |
打孔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
1.20 |
1.50 |
打孔沉管灌注砂(碎石)桩 |
1.20 |
2.00 |
打孔沉管灌注砂石桩 |
1.20 |
2.00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土孔) |
1.20 |
1.50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岩石孔) |
1.10 |
1.50 |
打孔沉管夯扩灌注混凝土桩 |
1.15 |
2.00 |
各种灌注桩中设计钢筋笼时,按相应定额执行。
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砂、石级配与定额取定不同,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其它不变。
2.钻孔灌注粧的钻孔深度是按50m内综合编制的,超过50m的桩,钻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挖孔深度是按15m内综合编制的,超过15m的桩,挖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钻孔灌注桩钻土孔含极软岩,钻入岩石以软岩为准(参照第一章岩石分类表),如钻入较软岩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钻入较硬岩及以上时,应另行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3.打孔沉管灌注桩分单打、复打,第一次按单打粧定额执行,在单打的基础上再次打,按复打粧定额执行。打孔夯扩灌注桩一次夯扩执行一次夯扩定额,再次夯扩时,应执行二次夯扩定额,最后在管内灌注混凝土到设计高度按一次夯扩定额执行。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时,钢筋混凝土粧尖另加,定额中活瓣粧尖摊销费应扣除。
4.注浆管埋设定额按粧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5.灌注桩后注浆的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五、本定额不包括打粧、送桩后场地隆起土的清除、清孔及填桩孔的处理(包括填的材料),现场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凿出后的桩端部钢筋与底板或承台钢筋焊接应按相应定额执行。
七、坑内钢筋混凝土支撑需截断按截断桩定额执行。
八、因设计修改在桩间补打桩时,补打桩按相应打粧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粧的体积,按设计粧长(包括粧尖,不扣除粧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空心方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空心方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它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接桩:按每个接头计算。
3.送桩:以送桩长度(自粧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0mm)乘以粧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二、灌注桩
1.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
(1)钻土孔与钻岩石孔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土与岩石地层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和岩石分类表。钻土孔自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之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钻岩石孔以入岩深度乘粧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混凝土灌入量以设计桩长(含粧尖长)另加一个直径(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乘以粧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地下室基础超灌高度按现场具体情况另行计算。
(3)泥浆外运的体积按钻孔的体积计算。
2.长螺旋或钻盘式钻机钻孔灌注桩的单桩体积,按设计桩长(含桩尖)另加500mm
(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再乘以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3.打孔沉管、夯扩灌注桩:
(1)灌注混凝土、砂、碎石粧使用活瓣桩尖时,单打、复打粧体积均按设计桩长(包括粧尖)另加250mm(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乘以标准管外径以体积计算。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时,单打、复打桩体积均按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250mm乘以标准管外径以体积计算。
(2)打孔、沉管灌注桩空沉管部分,按空沉管的实体积计算。
(3)夯扩桩体积分别按每次设计夯扩前投料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乘以标准管内径体积计算,最后管内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另加250mm乘以标准管外径体积计算。
(4)打孔灌注桩、夯扩桩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的,桩尖个数另列项目计算,单打、复打的桩尖按单打、复打次数之和计算,粧尖费用另计。
4.桩底注浆的注浆管埋设、声测管埋设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按长度计算。桩侧注浆的注浆管埋设,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侧注浆位置另加0.2m,按长度计算。
5.灌注粧后注浆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6.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中挖井坑土、挖井坑岩石、砖砌井壁、混凝土井壁、井壁内灌注混凝土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如设计要求超灌时,另行增加超灌工程量。
7.凿灌注混凝土桩头按体积计算,凿、截断预制方(管)桩均以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