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增加内容
净高在
5m以内
8m以内
独立柱、梁、板钢支撑及零星卡具
1.10
1.30
框架柱(墙)、梁、板钢支撑及零星卡具
1.07
1.15
模板人工(不分框架和独立柱梁板)
1.30
1.60
本章分为现浇构件模板、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加工厂预制构件模板和构筑物工程模板四个部分,使用时应分别套用。为便于施工企业快速报价,在附录中列出了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含量表,供使用单位参考。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混凝土含模量折算模板面积,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相互不得混用。使用含模量者,竣工结算时模板面积不得调整。构筑物工程中的滑升模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倒锥形水塔水箱提升以"座"为单位。
1.现浇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编制了组合钢模板配钢支撑、复合木模板配钢支撑,使用时,任选一种套用。
2.预制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板、长线台钢拉模、加工厂预制构件配混凝土地模、现场预制构件配砖胎模、长线台配混凝土地胎模编制,使用其它模板时不予换算。
3.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现浇构件不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
4.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高需另加室内外高差)在3.6m以内为准,净高超过3.6m的构件其钢支撑、零星卡具及模板人工分别乘以下表系数。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属于高大支模的,其费用另行计算。
构件净高超过3.6米增加系数表
注:轴线未形成封闭框架的柱、梁、板称独立柱、梁、板。
5.支模高度净高
(1)柱: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2)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3)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4)墙:整板基础板顶面(或反梁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6.设计T、L、十形柱,两边之和在2000mm内按T、L、十字形柱相应子目执行,其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T、L、十形柱边的确定:
7.模板项目中,仅列出周转木材而无钢支撑的定额,其支撑量已含在周转木材中,模板与支撑按7:3拆分。
8.模板材料已包含砂浆垫块与钢筋绑扎用的22#镀锌铁丝在内,现浇构件和现场预制构件不用砂浆垫块而改用塑料卡,每10m2模板另加塑料卡费用每只0.2元,计30只。
9.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模板按弧形梁定额执行(含模量=肋形板含模量),弧形板部分的模板按板定额执行。砖墙基上带形混凝土防潮层模板按圈梁定额执行。
10.混凝土满堂基础底板面积在1000m2内,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面积,基础有砖侧模时,砖侧模的费用应另外增加,同时扣除相应的模板面积(总量不得超过总含模量);超过1000m2时,按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11.地下室后浇墙带的模板应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但混凝土墙体模板含量不扣。
12.带形基础、设备基础、栏板、地沟如遇圆弧形,除按相应定额的复合模板执行外,其人工、复合木模板乘以系数1.30,其它不变(其它弧形构件按相应定额执行)。
13.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贮仓使用的钢提升杆是按φ25一次性用量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换算。施工是按无井架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和竖井架。
14.钢筋混凝土水塔、砖水塔基础采用毛石混凝土、混凝土基础时,按烟囱相应定额执行。
15.烟囱钢滑升模板定额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6.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定额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17.栈桥子目适用于现浇矩形柱、矩形连梁、有梁斜板栈桥,其超过3.6m支撑按本章有关说明执行。
18.本章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地沟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地沟,室内钢筋混凝土地沟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19.现浇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楼梯、雨篷及阳台,设计底面不抹灰者,增加模板缝贴胶带纸人工0.27工日/10m2。
20.飘窗上下挑板、空调板按板式雨篷模板执行。
21.混凝土线条按小型构件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接触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含模量(含模量详见附录)。
2.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不另增加,但突出墙面的侧壁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墙上单面附墙柱、暗梁、暗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计算,但后浇墙、板带的工程量不扣除。有梁板的梁、板工程量合计,按板子目执行。
4.设备螺栓套孔或设备螺栓分别按不同深度以个计算;二次灌浆按实灌体积计算。
5.预制混凝土板间或边补现浇板缝,缝宽在100mm以上者,模板按平板定额计算。
6.构造柱外露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则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7.现浇混凝土雨篷、阳台、水平挑板,按图示挑出墙面以外板底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附在阳台梁上的混凝土线条不计算水平投影面积)。挑出墙外的牛腿及板边模板已包括在内。复式雨篷挑口内侧净高超过250mm时,其超过部分按挑檐定额计算(超过部分的含模量按天沟含模量计算)。
8.整体直形楼梯包括楼梯段、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结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9.圆弧形楼梯按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圆弧形梯段、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
10.楼板后浇带以延长米计算(整板基础的后浇带不包括在内)。
11.现浇圆弧形构件除定额已注明者外,均按垂直圆弧形的面积计算。
12.栏杆按扶手长度计算,栏板竖向挑板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扶手、栏板的斜长按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1.18计算。
13.劲性混凝土柱模板按现浇柱定额执行。
14.砖侧模分不同厚度,按砌筑面积计算。
15.后浇板带模板、支撑增加费,工程量按后浇板带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16.整板基础后浇带铺设热镀锌钢丝网,按实铺面积计算。
二、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
1.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的含模量。砖地模费用已包括在定额含量中,不再另行计算。
2.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面积计算。
3.预制桩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4.加工厂预制构件有此子目,而现场预制无此子目,实际在现场预制时模板按加工厂预制模板子目执行。现场预制构件有此子目,加工厂预制构件无此子目,实际在加工厂预制时,其模板按现场预制模板子目执行。
三、加工厂预制构件的模板
1.除漏空花格窗、花格芯外,混凝土构件体积一律按施工图纸的几何尺寸以实体积计算,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积。
2.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面积计算。
四、构筑物工程模板
构筑物工程中的现浇构件模板除注明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一)烟囱
1.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烟囱基础按接触面积计算。
2.烟囱筒身:
(1)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圆形均按体积计算,筒身体积应以筒壁平均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圆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段计算并取和。
(2)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按接触面积计算,套用本章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相应子目。
(3)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柱、梁等)应按本章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相应子目计算、套用。
(4)烟道中的其它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应按本章相应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相应定额计算、套用。
(5)钢筋混凝土烟道可按本章地沟定额计算,但架空烟道不能套用。
(二)水塔
1.基础:各种基础均以接触面积计算(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2.筒身:
(1)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简式塔身与水箱以水箱底部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下为简式塔身。水箱的槽底(包括圈梁)、塔顶、水箱(槽)壁工程量均应分别按接触面积计算。
(3)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接触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身面积内按筒式塔身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斜柱、直柱和梁,均按接触面积合并计算,按柱式塔身定额执行。
(4)钢筋混凝土、砖塔身内设置钢筋混凝土平台、回廊以接触面积计算。
(5)砖砌筒身设置的钢筋混凝土圈梁以接触面积计算,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3.塔顶及槽底:
(1)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梁。回廊及平台另行计算。
(2)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执行。
4.水槽内、外壁:
(1)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设保温水槽的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箱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2)水槽内、外壁以接触面积计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面积中计算。
5.倒锥壳水塔:
(1)基础按相应水塔基础的规定计算,其筒身、水箱制作按混凝土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环梁以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3)水箱提升按不同容积和不同的提升高度分别套用定额,以座计算。
(三)贮水(油)池
1.池底按图示尺寸的接触面积计算。池底为平底执行平底子目,平底体积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池底有斜坡者执行锥形底子目。
2.池壁有壁基梁时,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池壁应从壁基梁上口开始,壁基梁应从锥形底上表面算至池壁下口;无壁基梁时锥形底算至坡上表面,池壁应从锥形底的上表面开始。
3.无梁池盖柱的柱高应由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帽、柱座的模板面积。
4.池壁应按圆形壁、矩形壁分别计算,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高度自池底上表面(或壁基梁上表面)至池盖下表面。
5.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面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板部分的面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面积在内。
6.沉淀池水槽是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按现浇构件矩形梁定额计算。
(四)贮仓
1.矩形仓:分立壁和漏斗,各按不同厚度计算接触面积。立壁和漏斗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漏斗工程量内。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按现浇构件的相应子目计算。
2.圆筒仓:
(1)本定额适用于高度在30m以下、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
(2)圆形仓工程量应分仓底板、顶板、仓壁三部分。底板、顶班按接触面积计算,仓壁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圆形仓底板以下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基础按现浇构件的相应定额计算。
(4)仓顶板的梁与仓顶板合并计算,按仓顶板定额执行。
(5)仓壁高度应自仓壁底面算至顶板底面,扣除0.05m2以上的孔洞。
(五)地沟及支架
1.本定额适用于室外的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的地沟。底、壁、顶应分别按接触面积计算。
2.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项的分界以顶板下表面为界。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程量内。
3.地沟预制顶板按本章相应定额计算。
4.支架均以接触面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框架型或A字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者,其支架与操作台的体积亦合并计算。
5.支架基础应按本章的相应定额计算。
(六)栈桥
1.柱、连系梁(包括斜梁)接触面积合并、肋梁与板的面积合并均按图示尺寸以接触面积计算。
2.栈桥斜桥部分,不分板顶高度,均按板高在12m内子目执行。
3.栈桥柱、梁、板的混凝土浇捣脚手架按第二十章相应子目执行(工程量按相应规定)
4.板顶高度超过20m,每增加2m仅指柱、连系梁(不包括有梁板)。
(七)滑升模板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构件划分依照上述计算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