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 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
起重量为0.5~400t。
3. 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
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 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3.
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本章定额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本章定额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应按下表增加脚手架
搭拆费用。
应增加的脚手架搭拆费用
起重机主构起重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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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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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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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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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增脚手架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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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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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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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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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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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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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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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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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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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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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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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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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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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使用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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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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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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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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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工日数(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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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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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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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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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重量计算。
2.表中人工费按74元/工日规定调整,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不做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定额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