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时间:2022.03.24 00:00 来源:本站整理
1.《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定额》共八册,包括:
第一册 通用项目
第二册 道路工程
第三册 桥涵工程
第四册
隧道工程
第五册 给水工程
第六册 排水工程
第七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八册
路灯工程
2.《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招标工程控制价、工程预算及竣工结算的依据。本定额计价单位为元,默认尺寸单位为毫米(mm)。
3.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工程,不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小修保养。
4.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5.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6.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7.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奖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按下列办法计算:
对厂站工程:S送混凝土的,定额人工数量扣30%,定额混凝土搅拌机械数量全扣,定额水平运输机械数量扣50%,垂直运输机械全扣;非泵送混凝土的,定额人工数量扣15%,混凝土搅拌机械全扣。
对其它市政工程:泵送混凝土的,人工扣40%,混凝土搅拌机械数量全扣,定额水平运输机械数量扣50%,垂直运输机械全扣;非泵送混凝土的,人工扣20%,混凝土搅拌机械全扣。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它材料费,以占材料费(其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和其它材料费本身)的百分数表示。
8.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列入《市政费用定额》企业管理费中的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3)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场地限制造成二次搬运的,应参照有关材料运输的定额项目计算二次搬运费。
9.本定额的人工单价按74元计算。材料预算价格按2013年南京地区标准。机械台班价格在《2007机械台班定额》的基础上按新的人工费标准和材料预价格调整了机上人工费及燃料动力费。根椐调整后的机械台班价格测算出新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及组装、拆卸费》。
10.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施工企业外接水的费用及自备发电机发电的费用应另计措施费。施工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自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按预算价格支付建设方水电费。如无条件安计量水、电,则由建设方与施工方自行商定水、电费结算办法。
11.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12.市政定额各册之间及市政定额与其它专业定额之间的关系:本专业册定额缺项部分可套用省站2014版其它专业(包括市政其它专业册、建筑装饰、安装、古建园林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管理费率和利润率计算,其人工、材料和机械单价与本专业册统一。【苏州:市政工程借用同系列其他专业的定额时,按苏工价[2013]16号文第六条规定执行】
本专业册定额缺项部分需借用交通、水利定额的只借用其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借用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及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与本专业册统一。
13.本定额中用"()"表示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基价。
14.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X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