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地基处理
1.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
2.换填垫层适用于软弱地基的换填材料加固,按第四章相应子目执行。
3.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土上或在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的,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深层搅拌桩不分桩径大小,执行相应子目。设计水泥量不同可换算,其它不调整。
5.深层搅拌桩(三轴除外)和粉喷桩是按四搅二喷施工编制,设计为二搅一喷,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7;六搅三喷,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三轴深搅桩按两搅一喷考虑,设计为两搅两喷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设计为四搅两喷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
6.高压旋喷桩、压密注浆的浆体材料用量可按设计含量调整。
二、基坑及边坡支护
1.斜拉锚桩是指深基坑围护中,锚接围护桩体的斜拉桩。
2.基坑钢管支撑为周转摊销材料,其场内运输、回库保养均已包括在内。支撑处需挖运土方、围檩与基坑护壁的填充混凝土未包括在内,发生时应按实另行计算。场外运输按金属Ⅲ类构件计算。
3.打、拔钢板桩单位工程打粧工程量小于50t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场内运输超过300m时,应按相应构件运输子目执行,并扣除打粧子目中的场内运输费。
4.采用桩进行地基处理时,按第三章相应子目执行。
5.本章未列混凝土支撑,若发生,按相应混凝土构件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强夯加固地基,以夯锤底面积计算,并根据设计要求的夯击能量和每点夯击数执行相应定额。
2.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加固地基,按设计长度另加500mm
(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乘以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重叠部分面积不得重复计算),群桩间的搭接不扣除。
3.高压旋喷桩钻孔长度按自然地面至设计粧底标高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粧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粧长以体积计算。
4.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桩尖)。
5.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长度计算。注浆工程量按以下方式计算: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体积的,按注明的加固体积计算;设计图纸按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尺寸,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如果设计图纸上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体积计算。
二、基坑及边坡支护
1.基坑锚喷护壁成孔、斜拉锚粧成孔及孔内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护壁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土钉支护钉土锚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挂钢筋网按设计图纸以面积计算。
3.基坑钢管支撑以坑内的钢立柱、支撑、围檩、活络接头、法兰盘、预埋铁件的合并质量计算。
4.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钢板桩质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