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第五册给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道内防腐、管件安装、管道附属构筑物、取水工程、省补充项目等。
2.本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给水工程。
3.本定额主要编制依据: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
《给水排水标准图集》(1996年)(S1)、(S2)、(S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J13-86);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90);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10-86);
《全国统一市政劳动定额》;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7MS101)。
4.本定额管道、管件安装均按沟深3m内考虑(钢筒混凝土管除外),超过3m时另计。
5.本定额均按无地下水考虑。
6.以下与给水相关工程项目执行相应分册的有关定额。
(1)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临时便桥等,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定额。
(2)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定额。
(3)给水工程中的沉井工程、构筑物工程、顶管工程、给水专用机械设备安装,均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
(4)钢板卷管安装、钢管件制作安装、法兰安装、阀门安装,均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5)管道除锈、外防腐缺项,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定额。
7.市政给水管道与安装给水管道的划分:建筑小区及厂区,以区内建筑物入口变径或闸门处为界。
8.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