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现浇、预制混凝土工程所用不同材质模板的制、安、拆,钢筋、铁件的加工制作、拌料槽(筒),井字脚手架等项目,适用于本册及《第五册给水工程》中的第4、5章。
2.模板是分别按钢模钢撑、复合木模木撑、木模木撑区分不同材质分别列项的,其中钢模模数差部分釆用木模。
3.定额中现饶、预制项目中,均已包括了钢筋垫块或第一层底浆的工、料,及看模工日,套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4.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胎模,须设置者,土地模可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平整场地的相应项目:水泥砂浆、混凝土砖地、胎模套用《第三册桥涵工程》的相应项目。
5.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增加8%系数,其它不变。
6.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7.模板的预留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小于0.3m2的,圆形洞每10个增加0.72工日,方形洞每10个增加0.62工日。
8.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3内的矩型板;井盖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形板项目执行,预留口按第7条规定执行。
9.钢筋加工定额是按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的,工作内容包括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安放及浇捣混凝土时的维护用工等全部工作,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允许调整。
10.各项目中的钢筋规格是综合计算的,子目中的"XX以内"系指主筋最大规格,凡小于ф10的构造筋均执行ф10以内子目。
11.定额中非预应力钢筋加工,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计算的,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
12.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丝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13.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它方法锚固,应另行计算。
14.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先张法张拉台座及其相应的夹具、承力架等合理的周转摊销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15.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16.构件钢筋、人工和机械增加系数如下。
项目 |
计算基数 |
现浇构件钢筋 |
构筑物钢筋 |
||
小型构件 |
小型池槽 |
矩形 |
圆形 |
||
增加系数 |
人工 机械 |
100% |
152% |
25% |
50% |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的实体积以"m3"计算。
3.砖、石拱圏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圈孤弧形接触面积计算,并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的相应项目。
4.各种材质的地模胎膜,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以"m2"计算,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5.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架"为单位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6.井底流槽按浇注的混凝土流槽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7.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t"计算。
8.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己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己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9.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型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计。
(2)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增加0.15m;如两端均釆用帮条锚具,预应力钢筋共增加长度0.3m。
(4)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铺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长度0.35m。
10.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