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计价定额与其他各册的适用范围: 1、管道配制、安装执行第八册工艺管道工程; 2、附属机械及辅助设备本册计价定额未列入的,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或参套其他册; 3、保温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4、除75-130t/h轻型炉墙砌筑工程外,其他炉墙砌筑工程应执行电力部专业定额; 5、各类型汽轮发电机组均从6MW起步; 6、除锅炉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锅炉送风机、引风机及排粉风机外,其余一般水泵、风机均不属本册计价定额范围。 二、本册计价定额虽然将适用范围限定在25MV机组、130t/h炉以下,但服务对象基本仍为火电安装工程,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等均需执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