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节定额包括埋设护筒、人工挖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击钻机、回旋钻机四种成孔方式及灌注混凝土等项目,共111个子目。
二、钻孔灌注桩成孔土质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法划分。
三、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使用范围时,应另行计算。
四、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但该部分不得计取除规费及税金外的其他费用。
桩径(mm) |
800 |
1000 |
1200 |
1500 |
2000 |
每米护筒重量(kg/m) |
155.06 |
184.87 |
285.93 |
345.09 |
554.60 |
五、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六、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废泥浆处理及外运,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七、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成孔定额按粘土造浆考虑。
九、人工挖桩孔采用现浇混凝土护壁时套用第四章相关项目计算,废泥浆运弃套用第一章相关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二、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
三、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
四、灌注桩工作平台按本章第8节有关项目计算。
五、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计算,套用本章第4节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六、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本章第4节钢筋工程有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