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养护期及日常养护期(缺陷责任期)养护,不适用施工期养护。施工期养护已包含在绿化种植工程中,不得重复计取。
二、本章项目包括乔木、灌木、绿篱、竹类、水生植物、球型植物、露地花卉、攀缘植物、地被植物、草坪园林植物等的养护。本定额绿化养护工程工作内容及质量标准系参照《江苏省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编制,分三个养护级别编列项目,综合考虑了绿地的位置、功能、性质、植物拥有量及生长势等。
三、成活率养护期的绿化养护工程按照Ⅲ级养护标准乘系数1.20执行。在成活率养护期间,若发生非发包方或自然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损失,由绿化养护承包方自行承担。
四、定额计算中的几点说明
1、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养护用工:(修剪、剥芽、施肥、切边、除虫、涂白、扶正、清理死树、清除枯枝)、辅助用工(环境保洁、地勤安全、装卸废弃物)及人工幅度差等。
2、定额的计量单位分别为株、(延长)米、丛、盆、平方米等;定额综合单价包含的连续养护时间为十二个月(1年);若分月承包则按定额综合单价乘以下表系数计算,如果单独承包12、1、2冬季三个月的养护工程,其定额综合单价须再乘系数0.80;若绿化种植工程成活期养护不满一年,可套用三级养护的定额综合单价再按养护月份数乘以系数1.2计算。
3、双排绿篱养护按单排绿篱项目综合单价乘系数1.25计算。
4、本定额已考虑绿化养护废弃物的场外运输,运输距离在15公里以内。
5、定额中的露地花卉类草花种植更换按养护等级,分六次、四次、二次三类,如实际种植、更换的次数有所增减,可按比例调整。
6、定额中的露地花卉类木本花卉、球块根类花卉均含一次深翻及种植费用,如实际未发生,可参照第一章相关定额项目扣除。
7、定额中未列入树木休眠期的施基肥工作内容,如按照苗木的生长势,确需施基肥时,可参照下表计算人工工日,同时按确定的肥料种类参照市场价格计取材料费。并进行预算价格调整。
计量单位:工日/次·10株
计量单位:工日/次·10株
8、定额中未列入乔木树木回缩及处理树线矛盾工作内容,如实际发生时,可参照下表计算相应的人工及机械费用。
计量单位:工日/次·10株
9、片植绿篱或花境要求切边时,按照下表增加人工工日。
计量单位:工日/次·10株
10、本定额中的片植地被,主要是由龙柏、金边黄杨、金丝桃、天竹、红叶小檗、金叶女贞、红花继木、栀子花等低矮灌木组成的模纹或色块,区别于片植绿篱(主要由黄杨、珊瑚等组成)。
11、同一条道路的两侧绿地、隔离带绿地、行道树,如管理等级不同时,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计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的内容。
1、苗木因大幅度调整而发生的挖掘、移植等工程内容。(因疏植调整而发生的多余苗木,其产权归业主所有)
2、绿化围栏、花坛等设施因维护而发生的土建材料费用。
3、因养护标准、要求提高而发生的新增苗木、花卉等材料费用。
4、古树名木、名贵苗木、植物造形等特殊养护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5、高架绿化、水生植物等特殊要求而发生的用水增加费用
若发生上述情况,经发包方同意,可套用本定额其它章节或双方协商,由合同确定。
六、本章涉及的绿化养护名词及相关规定见附录七名词解释之(二)园林绿化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乔木分常绿、落叶二类,均按胸径以株计算。
二、灌木均按蓬径以株计算。
三、绿篱分单排、片植二类。单排绿篱均按修剪后净高高度以延长米计算,片植绿篱均按修剪后净高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竹类按不同类型,分别以胸径、根盘丛径以株或丛计算。
五、水生植物分塘植、盆植二类。塘植按丛计算,盆植按盆计算。
六、球型植物均按蓬径以株计算。
七、露地花卉分草本植物、木本植物、球、块根植物三类,均按平方米计算。
八、攀缘植物均按地径以株计算。
九、地被植物分单排、双排、片植三类。单、双排地被植物均按延长米计算,片植地被植物以平方米计算。
十、草坪分暖地型、冷地型、杂草型三类,均以实际养护面积按平方米计算。
十一、绿地的保洁,应扣除各类植物树穴周边已分别计算的保洁面积,植物树穴折算保洁面积见下表。
计量单位:10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