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价〔2020〕38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9月1日人工工资指导价附表
苏建函价(2020)382号(黑白)
021-5103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