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及其他两节。
二、本章项目按标准或常用材料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屋面保温等项目执行本定额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项目,找平层等项目执行本定额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相应项目。
三、屋面工程。
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滴水线、泛水和伸缩缝翻边等各种加高的工料,但伸缩缝应另列项目计算。使用钢筋网时,执行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项目。
2.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定额按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编制,如使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时,除材料换算外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0.95。
3.水泥砂浆保护层定额已综合了预留伸缩缝的工料,掺防水剂时材料费另加。
4.本定额瓦规格按以下考虑:水泥瓦420×330(mm)、水泥天沟瓦及脊瓦420×220(mm)、小青瓦180×170-180(mm)、粘土平瓦(380-400)×240(mm)、粘土脊瓦460×200(mm)、西班牙瓦310×310(mm)、西班牙脊瓦285×180(mm)、西班牙S盾瓦250×90(mm)、瓷质波形瓦150×150(mm)、石棉水泥瓦及玻璃钢瓦1800×720(mm);如设计规格不同,瓦的数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5.瓦的搭接按常规尺寸编制,除小青瓦按2/3长度搭接,搭接不同可调整瓦的数量,其余瓦的搭接尺寸均按常规工艺要求综合考虑。
6.瓦屋面定额未包括木基层,木基层项目执行本定额第七章“木结构工程”相应项目。
7.粘土平瓦若穿铁丝钉圆钉,每100m2增加11工日,增加镀锌低碳钢丝(22#)3.5kg,圆钉2.5kg。
8.采光板屋面如设计为滑动式采光顶,可以按设计增加U型滑动盖帽等部件,调整材料,人工乘以系数1.05。
9.膜结构屋面的钢支柱、锚固支座混凝土基础等执行其他章节相关项目。膜结构屋面中膜材料可以调整含量。
10.瓦屋面以坡度≤25%为准,25%<坡度≤45%的,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坡度>45%的,人工乘以系数1.43。
四、防水工程及其他。
1.防水:
(1)平(屋)面以坡度≤15%为准,15%<坡度≤25%的,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8;25%<坡度≤45%屋面或平面,人工乘以系数1.3;坡度>45%的,人工乘以系数1.43。
(2)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砂浆,定额以平面和立面列项,实际施工桩头、地沟时,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3。
(3)胶粘法以满铺为依据编制,点、条铺粘者按其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0.91,粘合剂乘以系数0.7。
(4)防水卷材的接缝、收头(含收头处油膏)、冷底子油、胶粘剂等工料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行计算。设计有金属压条时,材料费另计。
(5)卷材部分“每增一层”特指双层卷材叠合,中间无其他构造层。
(6)卷材厚度大于4mm时,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
(7)要求对混凝土基面进行抛丸处理的,套用基面抛丸处理定额,对应的卷材或涂料防水层扣除清理基层人工0.912工日/100m2。
2.变形缝与止水带
变形缝断面或展开尺寸与定额不同时,材料用量按比例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屋面和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瓦屋面挑出基层的尺寸,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水泥瓦、粘土平瓦、西班牙瓦、瓷质波形瓦按水平尺寸加70mm、小青瓦按水平尺寸加50mm计算。
2.西班牙瓦、瓷质波形瓦、水泥瓦屋面的正斜脊瓦、檐口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采光板屋面和玻璃采光顶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4.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种植屋面按设计尺寸以铺设范围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等所占面积,以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二、防水工程及其他。
1.防水:
(1)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天沟、挑檐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防水工程量,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上翻部分也不另计算;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天窗的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计入屋面工程量内。
(2)楼地面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翻高度小于300mm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高度大于300mm时,上翻高度全部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3)墙基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墙的立面防水、防潮层,不论内墙、外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基础底板的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桩头所占面积。桩头处外包防水按桩头投影面积每侧外扩300mm以面积计算,地沟处防水按展开面积计算,均计入平面工程量,执行相应规定。
(6)屋面、楼地面及墙面、基础底板等,其防水搭接、拼缝、压边、留槎用量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卷材防水附加层、加强层按设计铺贴尺寸以面积计算。
2.屋面排水:
金属板排水、泛水按延长米乘以展开宽度计算,其他泛水按延长米计算。
3.变形缝与止水带(条):
变形缝(嵌填缝与盖板)与止水带(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