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
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2008;
2.《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2010;
3.《乙烯基酯树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90-2010;
4.《石油化工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45-2011;
5.《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726-22011;
6.《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727-2011;
7.《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6-2013;
8.《耐酸砖》GB/T 8488-2008;
9.《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 第2部分 已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8923.2-2008;
10.《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2016;
11.《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2002;
12.《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T 17794-2008;
13.《橡胶衬里 第一部分:设备防腐衬里》GB 18241.1-2014;
14.《砖板衬里化工设备》HG/T 20676-1990;
15.《橡胶衬里化工设备设计规范》HG/T 20677-2013
1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1~2006GJD 209-2006;
17.《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安装定额》LD/T74.1~4-2008;
18.《化工安装工程防腐、绝热劳动定额》LD/T76.8-2000;
19.《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
20.《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21.《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22.《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
23. 相关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金属结构:
1.大型型钢:H 型钢结构及任何一边大于 300mm 以上的型钢,均以“10m2”为计量单位。
2.管廊:除管廊上的平台、栏杆、梯子以及大型型钢以外的钢结构均为管廊,以“100kg”为计量单位。
3.一般钢结构:除大型型钢和管廊以外的其他钢结构,如:平台、栏杆、梯子、管道支吊架及其他金属构件等,均以“100kg”为计量单位。
4.由钢管组成的金属结构,执行管道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