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透水管铺设,箱涵制作,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气垫安装、拆除及使用,箱涵顶进,箱涵内挖土、箱涵接缝处理,金属顶住、护套及支架制作,共8节39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
三、本章定额顶进土质按Ⅰ、Ⅱ类土考虑,若实际土质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四、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可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排水的工作内容,可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六、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根据施工方法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m²以下的预留孔洞所占体积。
三、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四、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再套用顶进定额时应乘以0.7系数。
六、箱涵顶进土方按设计图结构外围尺寸乘以箱涵长度以“m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