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四册《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由岩石隧道(第一章~第三章)和软土隧道(第四章~第九章)两大部分组成,包括隧道开挖与出渣、临时工程、隧道衬砌、盾构法掘进、隧道沉井、垂直顶升、地下混凝土结构、金属构件、矩形顶管,共9章505个子目。
二、岩石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软土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 A 1-31-2015;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07);
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技术规范等。
四、岩石隧道根据现行的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将围岩按Ⅰ~Ⅵ级进行级别划分。软土隧道的围护土层一般指沿海地区细颗粒的软弱冲击土层,按土壤分类包括黏土、亚黏土、淤泥质亚黏土、淤泥质黏土、亚砂土、粉砂土和细砂。
五、本册定额按现有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
六、本册定额中的现浇混凝土工程,除岩石隧道的喷射混凝土支护采用现场拌制混凝土外,其他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均采用商品混凝土。
七、本册定额缺项项目,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其他分册或本省其他专业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子目执行。隧道工程洞内其他项目,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分册或本省其他专业工程预算定额的项目时,除章节另有说明外,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
八、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