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洞内通风、洞内通风筒安、拆年摊销,洞内风、水管道安、拆年摊销,洞内电路架设、拆除年摊销,洞内外轻便轨道铺、拆年摊销,洞内施工排水等,共6节48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按年摊销量计算,“一年内”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按“每增一季”定额增加,不足一季(三个月)按一季计算(不分月)。
三、洞内施工排水定额仅适用于反坡排水的情况,排水量按10以内考虑。超过10排水量时,抽水机台班按下表中的系数调整。
抽水台班系数调整表
涌水量(m3 / h) |
10 以内 |
15 以内 |
20 以内 |
调整系数 |
1.00 |
1.20 |
1.35 |
注:当排水量超过20m3/h时,根据采取治水措施后的排水量采用表中系数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洞内通风按洞长长度计算。洞长按主洞加支洞的长度之和计算。
二、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20m计算。
三、风、水钢管按洞长加100m计算。
四、照明线路按洞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装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五、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计算。
六、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定额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七、本章计算规则中的洞长=主洞+支洞(均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八、洞内排水按隧道不同长度考虑,以排水量来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