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雨、污水管(涵)以及外套管的不开槽埋管工程。包括人工挖工作坑、交汇坑土方,安拆顶进后座及坑内平台,安拆敞开式顶管设备及附属设施,安拆封闭式顶管附属设备、敞开式管道顶进,封闭式管道顶进,安拆中继间,顶进触变泥浆减阻,压浆孔封拆,钢筋混凝土沉井洞口处理,钢管顶进,铸铁管顶进(挤压式),方(拱)涵顶进,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道,共14节141个子目。
二、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相应定额,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如果钢管、铸铁管需设置导向装置,方(拱)涵管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三、工作坑人工挖土方按土壤类别综合考虑。工作坑回填土,视其回填的实际做法,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四、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应根据管径、接口做法执行本册定额第一章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五、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六、本章定额材料消耗量中的电量包括顶管设备用电量及管道顶进过程中的照明用电量。
七、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的,按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箱涵顶进部分有关定额或规定执行。
八、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套用本册定额第四章“给排水构筑物”相应定额。
九、本章定额未包括土方、泥浆场外运输处理费用,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或其他有关规定。
十、单位工程中,管径φ1650以内敞开式顶进在1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系数1.30。
十一、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各级中继间后面的顶管人工与机械数量乘以下表中系数分级计算:
中继间顶进人工费、 机械费调整系数表
中继间顶进分级 |
一级顶进 |
二级顶进 |
三级顶进 |
四级顶进 |
超过四级 |
人工费、 机械费调整系数 |
1.20 |
1.45 |
1.75 |
2.1 |
另计 |
十二、顶管工程中的材料是按50m水平运距、坑边取料考虑的,如因场地等情况取用料水平运距超过50m时,根据超过距离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三、钢板桩基坑支撑使用数量均已包括在安、拆支撑设备定额子目中。
十四、安、拆顶管设备定额中,已包括双向顶进时设备调向的拆除、安装以及拆除后设备转移至另一顶进坑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
十五、安、拆顶管后座及坑内平台定额已综合取定,适用于敞开式和封闭式施工方法,其中钢筋混凝土后座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模板、井字架工程”相应定额。
十六、全挤压不出土顶管定额适用于软土地区全封闭顶进施工项目。
十七、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道定额适用于市政排水工程塑料管牵引项目,如采用其他管材,另行补充。
十八、水平定向钻牵引如使用钢筋辅助管道拖位,钢筋制安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十九、水平定向钻牵引定额未包括管材接口材料及连接费用,发生时按本册定额第一章“管道铺设”相应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作坑土方区分挖土深度,以挖方体积计算。
二、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按实际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安折中继间工程量按不同顶管管径以“套”计算。
四、触变泥浆减阻每两井间的工程量,按两井间的净距离,以“延长米”计算。
五、水平定向钻牵引工程量按井中到井中的中心距离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井所占长度。
六、水平定向钻牵引,清除泥浆工程量按管外径体积乘以0.67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