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工程、机械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工程、土石方运输等五节,共99个子目。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壤及岩石方分类:
1.本章土壤分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具体见下表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2.本章岩石分软质岩、硬质岩,具体见下表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定性鉴定 |
代表性岩石 |
饱和单轴抗压强度 (MPa) |
|
软质岩 |
极软岩 |
锤击声哑,无回弹,有较深凹痕,手可捏碎。浸水后,可捏成团。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强风化的软岩; 3.各种半成岩; |
≤5 |
软岩 |
锤击声哑,无回弹,有凹痕,易击碎; 浸水后,手可拍掰开。 |
1.强风化的坚硬岩; 2.中等(弱)风化~强风化的较坚硬岩; 3.中等(弱)风化的较软岩; 4.未风化的泥岩、泥质页岩、绿泥石片岩、绢云母片岩等。 |
5~15 |
|
较软岩 |
锤击声不清脆,无回弹,较易击碎;浸水后,指甲可刻痕。 |
1.强风化的坚硬岩; 2.中等(弱)风化的较坚硬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砂质泥岩、泥灰岩、泥质砂岩、粉砂岩、砂质页岩等。 |
15~30 |
|
硬质岩 |
较坚硬岩 |
锤击声较清脆,有轻微回弹,稍震手,较难击碎;浸水后,有轻微吸水反应。 |
1.中等(弱)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熔结凝灰岩、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精晶大理石等 |
30~60 |
坚硬岩 |
锤击声清脆,有回弹,震手,难击碎; 浸水后,大多无吸水反应。 |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ft岩、片麻岩、硅质板岩、石英岩、硅质胶结的砾岩、石英砂岩、硅质石灰岩等 |
﹥60 |
注:本表摘自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编制。
三、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均以干土为准。挖、运湿土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机械运湿土除外),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四、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章相关定额执行;弃置土石方、泥浆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盖挖法施工时,以盖挖顶板下表面划分,顶板下表面以上的土石方套用明挖法的相应定额子目,以下的土石方套用盖挖法的相应定额子目。
六、盖挖法挖土石方,按顺作法施工考虑;逆做法施工挖土石方,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
七、沟槽、基坑、平整场地与明挖法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按沟槽计算;底长≤3倍底宽且基坑底面积≤150m2,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土、石方则按明挖法计算。
八、人工挖沟槽基坑的淤泥、流砂,按套用明挖法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子目。
九、机械土方、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工程的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人机配合所需人工、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和修整底边、边坡等需人工开挖土方。
十、除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开挖外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除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开挖定额外,在支撑下挖土,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十二、石方定额子目中除爆破定额子目外,其余均包括了基底找平、修边等需人工配合用工。
十三、石方爆破定额已综合考虑爆破所需覆盖的防护费用等。爆破按无地下水渗水、积水考虑,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十四、静力爆破石方定额中,膨胀剂(破碎剂)的消耗量,遇设计不同时可以按实调整。
十五、爆破开挖区最外边缘到周边建(构)筑物或设施之间的距离在200~30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0.85;距离在50~10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1.15;距离在30~5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1.3;距离15~3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1.5;距离10~15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1.8m,小于10m时,除乳化炸药外乘以系数2.0。
十六、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围护的跨度大于8m且有横向大型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定额中已包括湿土排水,若需采用井点降水或支撑安拆需打拔中心稳定桩等,其费用另行计算。计取井点排水费用后,需扣除定额中的污水泵数量。
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土方垂直运输的各种方法,施工方法不同一般不调整;挖淤泥、流砂与石方定额子目中未考虑垂直运输,应另套用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人工挖土方、石方工程的定额子目未考虑垂直运输,发生时,套用本章的相应定额子目。
十八、机械挖土发生挖土机转堆时,土方转堆次数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确定次数计算;如未明确,挖土深度超过4m时,按每超过4m计算一次转堆,工程量为超过部分的土方。套用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定额的不再另计算转堆费用。
十九、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m时,推土机乘以系数1.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除说明或另有规定以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二、土石方开挖及运输工程量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回填土体积应扣除基础、垫层及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名称 |
虚方 |
松填 |
天然密实 |
夯填 |
|
1.00 |
0.83 |
0.77 |
0.67 |
土方 |
1.20 1.30 |
1.00 1.08 |
0.92 1.00 |
0.80 0.87 |
|
1.50 |
1.25 |
1.15 |
1.00 |
|
1.00 |
0.85 |
0.65 |
— |
石方 |
1.18 |
1.00 |
0.76 |
— |
|
1.54 |
1.31 |
1.00 |
— |
块石 |
1.75 |
1.43 |
1.00 |
(码方)1.67 |
砂夹石 |
1.07 |
0.94 |
1.00 |
— |
三、车站盖挖法土石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m3”计算,其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是指结构衬墙外侧之间的宽度乘以设计顶板底至底板(或垫层)底的高度。
四、车站暗挖土石方按设计初支结构面积乘以车站设计长度以“m3”计算,其设计初支结构面积为设计图示衬墙外侧各增加10cm之间的宽度乘以顶板衬砌结构外放10cm至设计底板(或垫层)下表面的高度。
五、基础土方的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下表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系数表计算。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系数表
土类 |
起点深度(>m) |
放坡系数 |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基坑内作业 |
基坑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注:1.淤泥、流砂及海涂工程,不适用于本表;
2.凡有围护或地下连续墙的部分,不再计算放坡系数。
2.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3.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六、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如不设支撑时,开挖底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明确,按基础垫层宽度每侧加300mm计算。
七、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八、人力车运土、石方土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中系数调整:
调整系数表
项目 |
推土机 |
人力及人力车 |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系数 |
1.75 |
2 |
2.25 |
25 |
5 |
九、爆破岩石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以“m3”计算。石方采用爆破开挖时,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坡面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软质岩200mm,硬质岩150mm。底部超挖不计。
十、大型支撑基坑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围护结构内围尺寸乘以基坑第一道支撑下表面以下深度以“m3”计算。
十一、岩石表面找平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