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工程和钻孔灌注桩工程两节,共113个子目。
二、本章打桩工程和灌注桩工程定额子目,均不包括支架平台,若有需要套用本定额第十三册第四章“支架及挂篮”相关定额子目。
三、定额中未包括桩顶混凝土的截除,发生时套用本定额第十二册“拆除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四、打桩工程
1.打桩定额中已按土层类别综合取定,不包括钻孔中遇到的障碍清除,发生时另行计算。
2.打桩定额均按垂直打桩编制,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
3.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4.非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
⑴定额按成品桩以购入构件考虑;如采用现场预制,场内(单位工程内)供运桩套用场内供运桩定额子目;如采用场外(单位工程外)预制,桩运输费另行计算。桩的预制套用本册第三章相应定额。
⑵发生单桩单节长度>18m时,打、压桩相应定额(不含预制桩主材)乘1.20系数计算。
⑶定额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打桩机械台班,但未包括接桩本身费用,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
⑴定额中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成品桩考虑,已包含了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发生时不另行计算。
⑵定额中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圆桩直径不同编列子目,若为方桩,则按相近周长的圆桩定额套用子目。
⑶定额中已综合了电焊接桩。如采用机械连接件接桩,不增加机械连接件材料费,同时扣除定额中电焊条用量和交流弧焊机台班用量。
⑷桩顶灌芯套用本章钢管桩相应定额,如设计要求桩芯取土,则套用钢管桩内取土定额;当设计要求设置钢骨架、钢托板等则分别按本册第六章钢筋工程中的桩钢筋和预埋铁件相应定额计算。
⑸设计有桩尖时,应另计成品桩尖材料费。
6.钢管桩
⑴定额已包含了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发生时不另行计算。
⑵钢管内取土,灌芯按设计材质不同分别套用定额。
7.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如需填垫层则另行计算。
8.混凝土预制桩与钢管桩发生送桩时,按沉桩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打桩机械乘以下表中的系数,其余不计。
送桩调整系数表
送桩深度 |
系数 |
≤2m |
1.20 |
≤4m |
1.37 |
≤6m |
1.56 |
>6m |
1.78 |
五、钻孔灌注桩工程
1.本章定额所涉及砂土层、碎(卵)石层、岩石层,按以下标准鉴别:
⑴砂土层:粒径在2~20㎜的颗粒质量≤50%总质量的土层,包括粘土、粉质粘土、粉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
⑵碎(卵)石层:粒径在2~20㎜的颗粒质量>50%总质量的土层,包括角砾、圆砾及粒径20~200㎜的碎石、卵石、块石、漂石,此外亦包括极软岩、软岩。
⑶岩石层:除极软岩、软岩以外的各类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
2.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无法回收时,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当实际用量不能确定时,可参考表中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
钢护筒定额每米重量表
桩径(mm) |
600 |
800 |
1000 |
1200 |
1500 |
2000 |
每米护筒重量(kg/m) |
120.28 |
155.37 |
184.96 |
286.06 |
345.09 |
554.99 |
3.人工挖孔桩
⑴人工挖孔桩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孔深套用定额;桩孔土方需外运时,按本定额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计算;挖孔时若遇淤泥、流砂、岩石层,可按实际挖、凿的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挖孔增加费。
⑵人工挖孔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孔内照明、通风。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⑶护壁不分现浇或预制,均套用安设混凝土护壁定额。
4.回旋钻机成孔定额按桩径划分子目,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入岩增加费。如设计要求穿越碎(卵)石层则按套用岩石层成孔增加费子目乘下表的系数计算穿越增加费。
穿越碎(卵)石层成孔增加费调整系数表
成孔方式 |
系数 |
回旋钻机成孔 |
0.35 |
旋挖钻机成孔 |
0.25 |
5.桩孔空钻部分回填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套用土石方工程松填土定额,填碎石套用碎石垫层定额乘以系数0.7。
6.旋挖桩机成孔和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均按湿作业成孔工艺考虑,如实际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相应定额扣除粘土、水用量和泥浆泵台班,并不计泥浆工程量。
7.泥浆固化处理定额适用于钻孔灌注桩及地下连续墙的泥浆处理,顶管和盾构产生的泥浆按相应册的规定执行。
8.泥浆、渣土处置
⑴定额分泥浆池建拆、泥浆运输、泥浆固化,未考虑泥浆、渣土废弃处置费,发生时按各市有关规定执行。
⑵桩基施工产生的渣土和泥浆经过固化后的渣土外运,按本定额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9.钻孔灌注桩钢筋笼、预埋铁件套用本册第六章“钢筋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10.钻孔桩灌注混凝土定额均已包括混凝土灌注充盈量。
11.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六、单项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桩基工程量调整系数表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混凝土预制桩 |
1000m |
机械成孔灌注桩 |
150m3 |
钢管桩 |
50t |
人工挖孔灌注桩 |
50m3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预制桩
1.非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接桩按设计图示角钢或钢板的重量以“t”计算。
2.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m”计算,桩顶灌芯按设计长度乘以填芯截面积以“m3”计算。
3.送桩:
⑴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为送桩工程量。
⑵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为送桩工程量。
⑶船上打桩为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以上1m处,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为送桩工程量。
二、钢管桩
1.钢管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送桩深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另加0.50m,以“m”计算。
2.钢管桩接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m3”计算。
三、回旋钻孔桩、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m3”计算。成孔长度:陆上时,为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水上时,为水平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减去水深。岩石层增加费工程量按实际入岩数量以“m3”计算。
四、冲孔桩机成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各类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m3”计算。
五、人工挖孔灌注桩
1.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量按护壁外围截面积乘以孔深以“m3”计算,孔深按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计算。
2.挖淤泥、流砂、入岩增加费按实际挖、凿数量以“m3”计算。
3.护壁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护壁长度以“m3”计算,护壁长度按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含入岩长度)另加0.20m计算。
六、钻孔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截面积乘以桩长以“m3”计算,桩长=设计桩长+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按不同设计桩长确定:桩长25m以内按0.5m、桩长35m以内按0.8m、桩长35m以上按1.2m计算。
七、桩孔回填土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自然地坪的长度乘以桩孔截面积以“m3”计算。
八、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泥浆固化工程量,根据钻孔灌注桩不同成孔方式按下表计算泥浆(渣土)工程量。
九、灌注桩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浆量以“m3”计算,注浆管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以“m”计算,但利用声测管注浆时不得重复计算。
十、声测管按设计图纸重量以“t”计算。
泥浆(渣土)工程量计算表
桩型 |
计算工程量 |
|
泥浆 |
渣土 |
|
回旋钻机成孔灌注桩 |
成孔工程量 |
— |
旋挖钻机成孔灌注桩 |
成孔工程量乘以0.2 |
成孔工程量 |
冲抓锤成孔灌注桩 |
成孔工程量乘以0.2 |
成孔工程量 |
冲击锤成孔灌注桩 |
成孔工程量 |
— |
人工挖孔灌注桩 |
— |
挖孔工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