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楼地面、墙柱梁面、天棚、门窗等四节内容,适用于一般的装饰装修项目,古式装修及古式门窗等套用其他章节相应子目。本章定额中砂浆、混凝土等的种类、配合比、施工厚度以及装饰材料的品种、规格、间距,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水泥白石子浆,如设计采用白水泥、色石子,可按定额配合比的数量换算。如用颜料时,颜料用量按石子浆水泥用量的8%计算。
三、找平层、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每增减5mm调整。
四、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木制面层,子目均不包括踢脚线。
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时,套用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
六、墙柱面一般抹灰定额均按三遍考虑,设计抹灰厚度及遍数与定额不同时按以下原则调整:
1.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抹灰砂浆厚度每增减1mm定额进行调整;
2.抹灰遍数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每100m2人工另增加(或减少)3.423工日。
七、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及面积1m2以内其他零星项目。楼梯底面单独抹灰,套用天棚抹灰定额。
八、抹灰装饰线脚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九、本章木材木种定额采用一、二类木种编制,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均乘以系数1.35。
十、本部分天棚面层均以不带压条为准,如带压条另行计算。
钉弧形天棚面层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当钉桁条下斜天棚时,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十一、门窗安装按成品考虑。一般小五金,如合页、插销、风钩、拉手等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钢门窗定额按普通玻璃编制,如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门窗单价调整;
单独木门框制作、安装定额所注木材断面、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为净料,应另加刨光损耗:板枋材单面加3mm,双面加5mm。
十二、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套用相应铝合金门窗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找平层、整体面层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的开口部分不增加。
二、墙面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也不增加。内墙抹灰有吊顶而不抹到顶者,高度算至吊顶底面加15cm。
三、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计算,零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四、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含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单个0.3m2以外孔洞及独立柱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侧面的抹灰并入天棚抹灰计算。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亭顶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用天棚抹灰定额,其中人工费及机械乘以系数1.1。
五、整体面层踢脚线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门洞及空圈处的长度,但洞口、空圈、垛的侧壁亦不增加;块料、复合板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面积计算;成品木板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六、楼地面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楼地面的门洞、空圈的开口部分工程量并人相应面积计算。
七、墙面饰面的基层与面层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每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柱、梁饰面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天棚吊顶基层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含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单个0.3m2以外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九、楼梯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面相连时,算至楼梯口梁外侧边沿,无楼梯梁者,算至最上级踏步边沿加300mm。
十、扶手、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计算,斜扶手、栏板、栏杆长度按水平长度乘以系数
1.15计算。
十一、成品木门窗工程量按“扇”计算;木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单独木门框按设计图示框的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
十二、金属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纱窗扇按框的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防盗窗按外围展开面积计算,不锈钢拉栅门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十三、门锁、门拉手、地弹簧及门碰头、门吸按“副”计算,铜合页、玻璃门合页及推拉门用滑轮按“只”计算,吊轨按延长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