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现拌混凝土、现浇商品混凝土(泵送)、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场外汽车运输、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和钢筋制作安装六节。其中现浇混凝土包括基础、柱、梁、桁、枋、机、墙、板和其他混凝土等;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场外汽车运输、安装包括柱、梁、屋架、桁、枋、机、板、椽子和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制作安装包括现浇构件、预制构件普通钢筋制作安装和钢筋植筋、预埋铁件、钢筋机械连接、焊接等制作安装。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执行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子目时,除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配合比组价外,应另行增加搅拌费、泵送费(具体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二、混凝土:
1.非悬挑式雨篷、阳台及外挑大于1.8m的外挑梁板式雨篷、阳台,按梁、板有关规则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2.下表中的构件项目以“m2”计量,如设计尺寸超过表内定额取定值时,定额按比例调整。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定额取定值 |
备注 |
直形楼梯 |
底板厚度 |
18cm |
梁式楼梯的梯段梁并入楼梯底板内计算折实厚度;阳台雨篷的折实厚度包括挑出墙(梁)外的挑梁及台口梁体积,雨篷不包括25cm以上的翻檐体积 |
螺旋形楼梯 |
30cm |
||
阳台 |
折实厚度 |
14cm |
|
雨篷 |
10cm |
3.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按常规设计编制的,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混凝土的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粒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
毛石混凝土中的毛石掺量按20%考虑,设计使用量不同时,其毛石和混凝土用量可按比例调整。
4.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为准,如设计不明确则按厚度划分,15cm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5.地圈梁套用基础梁定额子目,圈梁与过梁套用同一定额子目,异形梁包括+、L、T形梁,梯形及带搁板企口梁套用矩形梁定额子目。仿古式轩梁、荷包梁等非规则形梁,按平均高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6.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板,套用板相应定额子目。
7.现浇屋架,按屋架构件的组成套用相应的梁、柱定额子目。
8.墙板不分直形、弧形,均按设计厚度套用墙板定额子目。
9.混凝土斜板浇捣坡度在10°以内时按定额子目执行;坡度在10°~30°范围内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1;坡度在30°~60°范围内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2;坡度在60°以上时,按相应现浇钢筋混凝土墙的定额子目执行。
10.预制构件如采用蒸汽养护时,现场蒸养费另行计算。
11.混凝土构件未考虑早强剂,如需提高早期强度,掺入早强剂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12.预制构件柱、梁、老(嫩)戗、桁、枋、连机等定额中未编列起重机消耗量,且按照现场就位预制考虑;如实际发生构件运输、起吊就位时,套用构件运输相应定额子目。
13.构件汽车运输定额不分构件名称、类别,均按定额子目执行。
14.构件运输基本运距为5km,工程实际运输距离不同,按每增减1km定额子目调整;本定额子目不适用于运距超过35km的构件运输。
15.构件安装高度以20m以内为准,如檐高在20m以内、构件安装高度超过20m时,除塔吊施工以外,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定额子目不包括安装过程中起重机械、运输机械场内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16.小型构件安装包括:插角、雀替、宝顶、莲花头子、花饰块、鼓蹬、楼梯踏步板、隔断板等。地沟盖板、鼓蹬及其他地面构件安装扣除吊装机械费。
17.零星构件系指未列入构件安装子目、单体体积小于0.05m3以内的其他构件。混凝土花窗安装执行小型构件安装定额子目。
18.构件安装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需搭设脚手架的,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并套用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
三、钢筋:
1.钢筋以手工绑扎及点焊编制,焊接方法为电阻点焊。
2.本章所列钢筋为低碳钢,设计要求采用特殊钢材(Ⅳ级以上钢材及进口钢材)时,由于技术性能不同所发生的差价另行计算。
3.冷轧带肋钢筋为定型制造的半成品,不考虑现场加工。
4.植筋按ϕ20、每根长度1.5m考虑,如钢筋规格调整,定额子目单价应作相应调整。
5.本章定额钢筋机械连接所指的是套筒冷压、锥螺纹和直螺纹钢筋接头,焊接是指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方式钢筋接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工程量(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螺栓所占体积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但应扣除面积超过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框架结构混凝土分别按柱、梁、板、墙等的有关规定计算。
2.基础:
(1)带形基础按基础断面积乘以长度计算,其外墙基的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计算,内墙基的长度按内墙基净长计算,独立柱基间带形基础长按基底净长线计算,附墙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基础搭接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2)柱基、柱墩的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图纸无明确表示时,可以算至基础扩大顶面。
(3)整板基础带梁的,梁体积合并在基础内计算。
(4)基础垫层及各类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3.柱:
(1)柱高按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有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有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或上一层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依附于柱上的云头、梁垫、蒲鞋头的体积按“其他混凝土”中的相应子目计算。
4.梁:
(1)梁高为梁底算至梁顶面的高度。
(2)梁与柱连接时,梁长应按柱与柱间的净距计算;次梁与柱或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算至柱侧面或主梁侧面的净距。
(3)梁与墙交接时,伸人墙内的梁头及现浇梁垫并入梁内计算。
(4)过梁长度按图示尺寸,图纸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
(5)老(嫩)戗(翘角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桁、枋、机:
(1)枋子、桁条、梓桁、连机、梁垫、蒲鞋头、云头、斗拱、椽子等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枋与柱交接时,枋的长度按柱与柱间的净距计算。
6.墙:
(1)墙高以基础顶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计算,平行嵌入墙体的梁,不论凸出与否,均并入墙内计算。
(2)附墙柱、暗柱并入墙内计算。
7.板:
(1)有梁板的混凝土工程量按梁板体积总和计算。
(2)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3)戗翼板的混凝土工程量按摔网椽和戗翼板的体积之和计算。
(4)椽望板的工程量按飞椽、沿椽和板的体积之和计算。
(5)亭屋面板(曲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8.其他现浇混凝土构件:
(1)整体楼梯包括楼梯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相连接的梁(不包括与楼层过道连接的楼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2)阳台、雨篷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雨篷、阳台。雨篷挑出超过1.8m的或柱式雨篷不套用雨篷定额,按相应的有梁板和柱计算。
(3)吴王靠、挂落、栏板、栏杆按“延长米”计算,楼梯的栏板、栏杆长度,如图纸无规定时,按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8计算。
(4)古式零件:系指梁垫、蒲鞋头、云头、水浪机、插角、宝顶、莲花头子、花饰块等以及单体积小于0.05m3,未列入的古式小构件。
(5)其他零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小于0.1m3以内未列入项目的构件,均执行本定额。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的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混凝土构件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加损耗计算,其中制作废品率为0.2%、运输堆放损耗率0.8%、安装损耗率为0.5%、总损耗为1.5%。
计算公式为: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量=施工图净用量×(1+总损耗率)。
2.预制混凝土构件净用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积。漏花窗按其外围面积以“m2”计算,边框线抹灰另按抹灰工程规定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和安装工程量的计算,与构件制作的混凝土工程量计算相同。混凝土花窗安装,按设计外形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空花体积。
五、钢筋制作安装: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及不同钢种和直径,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施工规范规定的长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
2.构件套用标准图集时,按标准图集钢筋(铁件)用量表所列数量计算,图集未列钢筋(铁件)用量表时,按本规则计算。
3.按施工图计算时,钢筋长度应扣除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加圆钢弯钩长度,施工图未注明时,保护层每边各扣25mm;圆钢弯钩每只各加6.25d。
4.钢筋搭接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施工图未注明的搭接长度,均按35d计算;单根钢筋的连续长度每超过9m增加一个搭接;垂直构件有楼层时,搭接按自然层计算。
5.箍筋和弯起钢筋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一般的双肢箍筋长度按构件断面周长计算,弯钩不加;四肢箍按构件断面的4H加2.7B(H为断面高度,B为断面宽度)计算,弯钩不加;其他异形箍筋按设计长度加弯钩计算;弯起钢筋不分弯起角度,每个斜边增加长度按梁高(或板厚)乘以0.4计算。
6.双层钢筋撑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均按主筋规格计算,基础底板每平方米1只,长度按板厚乘以2再加1m计算;墙、板每平方米3只,长度按墙板厚度乘以2再加0.1m计算。双层钢筋的撑脚均按墙、板(不包括柱、梁)的净面积计算。
7.定额未考虑变形钢筋的理论重量差,发生时按实际比例计算。
8.除模板工程中使用铁件以外,混凝土构件及砌体内预埋的铁件均按图示尺寸以净重量计算。
9.墙体加固筋及墙柱拉接筋并入现浇构件钢筋内计算。
10.沉降观测点钢筋(或铁件)列入钢筋(或铁件)工程量内计算,采用成品的按成品价计算。
11.植筋以“根”计算。
12.钢筋机械连接、焊接以“个”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