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砌体补强及修复、墙面加固及砌体裂缝压力灌浆。
二、建筑物砌筑工程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小于或等于±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大于±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三、本章定额中砖的用量按标准砖规格(240mm×115mm×53mm)编制的,实际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砖及砌筑砂浆用量应作调整,其余用量不变;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
四、砖墙不分内外墙及墙体厚度,均执行同一定额。
五、砖基础、砖墙、砖柱适用于加固工程中因设计或施工需要必须临时拆除,待施工完毕后再进行原位复原的砌体。
六、加固网片按钢筋绑扎网片编制,因定尺长度产生的搭接已在定额损耗内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墙体钢筋网加固所需的墙体开孔及穿墙钢筋费用,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七、砌体钢筋网水泥砂浆粉刷厚度定额按40mm考虑,抹灰遍数五遍。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每增减5mm调整。
八、砌体裂缝压力灌浆如采用灌缝胶的,按本定额第十五章混凝土裂缝处理相应定额子目执行,灌浆液调配费用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体补强及修复
1.砖砌体补强及修复工程量计算时按图示体积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每个面积在0.3㎡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以及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和止水翻边的体积,不扣除伸入的梁头、垫块所占的体积。
2.遇柱、梁等加固工作面需要砌体必须临时拆除的,其拆除宽度设计有明确要求的按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按需加固构件完成面外边线每边各加500mm计算。
二、墙面加固
1.钢筋网按设计图示按钢筋长度、数量乘以钢筋理论重量以“t”计算。
2.钢丝网按设计要求按面积以“㎡”计算。
3.钢筋网水泥砂浆粉刷、碳纤维网格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如设计双面加固,工程量为两面面积之和。砖墙面剔灰缝按灰缝长度以“m”计算。
4.喷射砂浆按设计加固面积以“㎡”计算。
三、砌体裂缝压力灌浆砌体裂缝压力灌浆按裂缝长度以“m”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