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包括沟渠清泥、管道疏通、检查井、雨水口清捞,升降检查井、雨水口,检查井盖座调换,连管维修,管道非开挖修复,管道封堵,巡视检测;保养潮、闸门,泵站清疏,泵站设备维修保养等项目。
二、疏通沟管,检查井、雨水口清捞等定额中均包括将污泥运至集中待运点的人工、机械。
三、定额中均不包括污泥外运费用,如需外运套用本定额第一章“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污泥容重按 1.35t/m3 计算。
四、连管维修子目中未考虑路面翻挖及修复、废料外运等内容,发生时套用本定额其他章节的相关内容;管道埋深按1.5m以内综合考虑。
五、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座按 135°考虑,如实际不同时,混凝土量做相应调整。
六、施工中如需泵站配合降低水位,费用另行计算。
七、沟渠内浮泥为软泥、沉积泥为硬泥。
八、拆除大于φ600 以上砖封、拆除检查井套用本定额第一章“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九、管道检测子目未包含拆管封、管堵、管道清淤、管道冲洗以及抽水等前期工作内容,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套用计算。
十、冲洗管沟、检查井等,按自来水考虑,如采用不同水源时根据实际情况换算。
十一、本定额中调换检查井盖、井座、防沉降井盖板等,其材质与定额不符时,材料可按实调整。定额中调换铸铁井盖井座未考虑旧井盖、旧井座的回收利用,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回收价值。
十二、更换井盖座等未含拆除、修复路面费用。
十三、管道内如遇树根异物、管道结晶需清除时,费用另计。
十四、水泵及格栅维修保养中如需外调起吊设备进行吊装时,起吊设备台班另计,其余不变。
十五、如泵站等建筑结构需维修时,参照其他专业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中的管道检测项目均已综合考虑新旧管道,两检查井为一段。当声纳检测累计检测长度L≤ 100m时,按100m计算;检测长度L>100m时,按实际检测长度计算。人工管道检测长度小于30m的,按30m计算。
二、管道修复中局部树脂固化定额适用于管道小范围局部破损修复,单点长度在0.4m以内;紫外光固化定额的玻璃纤维软管厚度与定额取定不一致时,材料按实际换算。
三、泵站设备及控制系统等,检修保养中发生的材料更换按实际发生规格数量计算。
四、自控系统保养按系统界定,以每座泵站内系统为计量单位。
五、下井安全措施适用于泵站、污水厂等中大型构筑物的清疏,下井人数按2人考虑,下井人数实际不同时,按相应子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