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园林绿化养护平方米单价包括绿地养护、非植物元素项目维护及保障三部分内容。园林绿化养护平方米综合单价按绿地养护等级分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类别,其中一、二类园林绿化养护的综合单价按其维护、保障要求不同分较高、一般二个等级,三类园林绿化养护的综合单价其维护、保障均按一般等级编制。
二、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根据绿地面积占园林绿化工程总面积的不同比例分为占比60%以内、占比80%以内及占比80%以上三种。
三、绿地养护根据草坪面积占绿地面积的不同比例分为占比30%以内、占比50%以内及占比50%以上三种。
四、相对于人流比较集中、园林设施齐全、维护保障要求较高的名胜、景点等的园林绿化养护工程,考虑其维护保障工作量较大,其维护要求按较高等级编制。较高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绿地专项巡视:每35000~42500m2绿地面积每天安排绿地专项巡视人员1人;
2.治安巡视:24小时巡视,白天每30000~35000m2绿化养护面积安排治安巡视人员1人2班,晚间每55000~70000m2绿化养护面积安排治安巡视人员1人。
3.广场、园路保洁:每天清扫二次,每9000~12000m2保洁面积每天安排保洁员1人。
五、园林绿化养护平方米综合单价中,一类绿地、二类绿地分含治安巡视费及不含巡视费两档标准,各项目可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三类绿地平方米综合单价不含治安巡视费。
六、园林绿化养护平方米单价是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的典型工程进行测算编制的,其中绿地养护包括乔木、灌木、竹类、球形植物、地被植物、草坪、水生植物等常见植物养护及绿地环境清理,不包括时花、特大树、名贵植物、古树名木的养护;维护保障包括常规公园内建筑小品及其他零星维护、设备设施维护、能源消耗、保洁措施及巡视保障措施等,不包括因业主原因临时需要增加的保洁、巡视人员费用。
七、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面积是指园林绿化工程总面积(简称总面积),包括绿地面积、建筑和小品面积、设备和设施面积、保障措施面积。
八、本平方米综合单价组成表中建筑、小品、设备、设施分部综合单价维护要求较高的按定额费用的45%测算,维护要求一般的按定额费用的35%测算,实际维护率不同,可作相应调整。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一、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面积按所需养护的占地面积计算,包括公园或绿地内的自身的水系面积,不包括大型的湖及江等水域面积。
二、绿地面积按实际绿化养护面积计算,不包括容器植物等可移动绿化占地面积。水生植物按水面面积计算。绿地面积应扣除建筑小品和水面积等在绿地中的所占面积及绿地表面单体超过1.0平方米以上的设备、设施小品等所占地面积。不扣除绿地内单体在1.0平方米以内的设备、构件和基础等占地面积。
1、园林建筑
(1)普通建筑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计算建筑面积(详见附件二)。
(2)古典建筑参照《仿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规定计算建筑面积(详见附件三)。
2、园林小品
(1)无顶盖的花架、廊;假山(含塑假山及各种峰石);雕塑基座、花坛等园林小品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2)园路、广场(含路沿侧石)面积不扣除园路、广场内的设备、设施、树穴等占地面积。
(3)围墙、驳岸、栏杆、附壁石等零星小品不计算占地面积:。
1、绿地内单体在1.0平方米以内的设备、构件和基础等占地面积已包括在绿地面积中,不再重复计算。
2、园路、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等占地面积已包括在园林工程面积中,不再重复计算。
3、上、下水系统;电力照明、制冷制暖设备;园椅、凳;垃圾筒、报架廊、告示牌等设施不计算占地面积。
1、绿地内河道、水塘、水池等蓄水面积,按常年平均水位计算其水面面积。
2、园路、广场保洁面积参照本规则第三条第2款园林小品有关规定计算其实际面积。
3、绿地巡视面积计算
(1)绿地专项巡视参照本规则第二条绿地面积有关规定计算巡视面积。
(2)治安巡视按第一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面积计算巡视面积,包括绿地面积、建筑和小品面积、设备和设施面积、保障措施面积。
(3)厕所、售票房等面积参照本规则第三条第1款园林建筑有关规定计算。
绿地养护、建筑小品设备设施维护、保洁措施、巡视措施面积计算均参照本规则第一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面积有关规定计算。
七、园林绿化养护分项平方米单价表的面积计算
2、建筑和小品维护、设备和设施指标面积参照本规则第一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面积有关规定计算。
3、园路广场保洁面积参照本规则第三条第2款园路、广场保洁面积有关规定计算。
4、绿地专项巡视面积、治安巡视面积参照本规则第五条保障措施面积计算有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