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检查井、化粪池及其他,场区道路,构筑物综合项目六节。 二、本章包括构筑物单项及综合项目定额。综合项目是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标准图集《13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专业》、《13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给排水专业》、《建筑给水与排水设备安装图集L03S001-002》的标准做法编制的,使用时对应标准图号直接套用,不再调整。设计文件与标准图做法不同时,套用单项定额。 三、本章定额中,构筑物单项定额凡涉及土方、钢筋、混凝土、砂浆、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等相关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照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四、砖烟囱筒身不分矩形、圆形,均按筒身高度执行相应子目。 五、烟囱内衬项目也适用于烟道内衬。 六、砖水箱内外壁,按定额实砌砖墙的相应规定计算。 七、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烟囱。 1.烟囱基础。 基础与筒身的划分以基础大放脚为分界,大放脚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体积计算。 2.烟囱筒身。 (1)圆形、方形筒身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0.3m2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体积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所含工料不予扣除。 (3)囱身全高≤20m,垂直运输以人力吊运为准,如使用机械者,运输时间定额乘以系数0.75,即人工消耗量减去2.4工日/10m3;囱身全高>20m,垂直运输以机械为准。 (4)烟囱的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轻质混凝土填充砌块以及混凝土地面,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5)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6)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时,其钢筋用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烟囱内衬及内表面涂刷隔绝层。 (1)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2)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 (3)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4)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筒身间,而在内衬上抹水泥砂浆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5)烟囱内表面涂刷隔绝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面积计算。 4.烟道砌砖。 (1)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2)烟道中的混凝土构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混凝土烟道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套用地沟定额(架空烟道除外)。 二、水塔。 1.砖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水塔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套用烟囱基础的相应项目。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0.3m2孔洞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璇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砖墙定额。 (4)定额内已包括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2.混凝土水塔。 (1)混凝土水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工程量,并扣除>0.3m2孔洞所占体积。 (2)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3)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4)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5)倒锥壳水塔中的水箱,定额按地面上浇筑编制。水箱的提升,另按定额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三、贮水(油)池、贮仓。 1.贮水(油)池、贮仓、筒仓以体积计算。 2.贮水(油)池仅适用于容积在≤100m3以下的项目。容积>100m3的,池底按地面、池壁按墙、池盖按板相应项目计算。 3.贮仓不分立壁、斜壁、底板、顶板均套用该项目。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之间的连系梁根据构成材料的不同,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 四、检查井、化粪池及其他。 1.砖砌井(池)壁不分厚度均以体积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璇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其内径≤200m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2.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干砌部分不分方形、圆形,均以体积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渗水孔所占体积。浆砌部分套用砖砌井(池)壁定额。 3.成品检查井、化粪池安装以“座”为单位计算。定额内考虑的是成品混凝土检查井、成品玻璃钢化粪池的安装,当主材材质不同时,可换算主材,其他不变。 4.混凝土井(池)按实体积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内径≤200mm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5.井盖、雨水篦的安装以“套”为单位按数量计算,混凝土井圈的制作以体积计算,排水沟铸铁盖板的安装以长度计算。 五、场区道路。 1.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定额内已包括伸缩缝及嵌缝的工料,如机械割缝时执行本章相关项目,路面项目中不再进行调整。 2.沥青混凝土路面是根据山东省标准图集《13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所列做法按面积计算,如实际工程中沥青混凝土粒径与定额不同时,可以体积换算。 3.道路垫层按本定额“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的机械碾压相关项目计算。 4.铸铁围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定额内已包括与柱或墙连接的预埋铁件的工料。 六、构筑物综合项目。 1.构筑物综合项目中的井、池、均根据山东省标准图集《13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给水与排水设备安装图集》L03S001-002以“座”为单位计算。 2.散水、坡道均根据山东省标准图集《13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以面积计算。 3.台阶根据山东省标准图集《13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按投影面积以面积计算。 4.路沿根据山东省标准图集《13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以长度计算。 5.凡按省标图集设计和施工的构筑物综合项目,均执行定额项目不得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