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构筑物混凝土模板三节。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编制。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
1.现浇混凝土杯型基础的模板,执行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模板子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3,其他不变。
2.现浇混凝土直形墙、电梯井壁等项目,如设计要求防水等特殊处理时,套用本章有关子目后,增套本定额“第五章钢筋及混凝土工程”对拉螺栓增加子目。
3.现浇混凝土板的倾斜度>15°时,其模板子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4.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撑点至模底或支模顶)3.6m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超高部分的工程量。轻型框剪墙的模板支撑超高,执行墙支撑超高子目。
5.对拉螺栓与钢、木支撑结合的现浇混凝土模板子目,定额按不同构件、不同模板材料和不同支撑工艺综合考虑,实际使用钢、木支撑的多少,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三、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
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子目使用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分别乘以1.012构件操作损耗系数。
四、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采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支筒及筒仓是按无井架施工编制的,定额内综合了操作平台,使用时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2.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一次摊销编制的,贮仓是按两次摊销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3.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4.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五、实际工程中复合木模板周转次数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周转次数,根据以下公式分别对子目材料中的复合木模板、锯成材消耗量进行计算调整。
1.复合木模板消耗量=模板一次使用量×(1+5%)×模板制作损耗系数÷周转次数
2.锯成材消耗量=定额锯成材消耗量-N1+N2
其中N1=模板一次使用量×(1+5%)×方木消耗系数÷定额模板周转次数
N2=模板一次使用量×(1+5%)×方木消耗系数÷实际周转次数
3.上述公式中复合木模板制作损耗系数、方木消耗系数见下表。
复合木模板制作损耗系数、方木消耗系数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扣除后浇带所占面积)计算。
1.基础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计算。
(1)基础与基础相交时重叠的模板面积不扣除;直形基础端头的模板,也不增加。
(2)杯型基础模板面积按独立基础模板计算,杯口内的模板面积并入相应基础模板工程量内。
(3)现浇混凝土带形桩承台的模板,执行现浇混凝土带形基础(有梁式)模板子目。
2.现浇混凝土柱模板,按柱四周展开宽度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
(1)柱、梁相交时,不扣除梁头所占柱模板面积。
(2)柱、板相交时,不扣除板厚所占柱模板面积。
3.构造柱模板,按混凝土外露宽度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构造柱与砌体交错咬茬连接时,按混凝土外露面的最大宽度计算。构造柱与墙的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4.现浇混凝土梁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1)矩形梁,支座处的模板不扣除,端头处的模板不增加。
(2)梁、梁相交时,不扣除次梁梁头所占主梁模板面积。
(3)梁、板连接时,梁侧壁模板算至板下坪。
(4)过梁与圈梁连接时,其过梁长度按洞口两端共加50cm计算。
5.现浇混凝土墙的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1)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2)墙、柱连接时,柱侧壁按展开宽度,并入墙模板面积内计算。
(3)墙、梁相交时,不扣除梁头所占墙模板面积。
6.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分别按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轻型框剪墙子目已综合轻体框架中的梁、墙、柱内容,但不包括电梯井壁、矩形梁、挑梁,其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7.现浇混凝土板的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1)伸入梁、墙内的板头,不计算模板面积。
(2)周边带翻檐的板(如卫生间混凝土防水带等),底板的板厚部分不计算模板面积;翻檐两侧的模板,按翻檐净高度,并入板的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3)板、柱相接时,板与柱接触面的面积≤0.3m2时,不予扣除;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柱、墙相接时,柱与墙接触面的面积,应予扣除。
(4)现浇混凝土有梁板的板下梁的模板支撑高度,自地(楼)面支撑点计算至板底,执行板的支撑高度超高子目。
(5)柱帽模板面积按无梁板模板计算,其工程量并入无梁板模板工程量中,模板支撑超高按板支撑超高计算。
8.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9.后浇带按模板与后浇带的接触面积计算。
10.现浇混凝土斜板、折板模板,按平板模板计算;预制板板缝>40mm时的模板,按平板后浇带模板计算。
11.现浇钢筋混凝土雨篷、悬挑板、阳台板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现浇混凝土悬挑板的翻檐,其模板工程量按翻檐净高计算,执行“天沟、挑檐”子目;若翻檐高度>300mm时,执行“栏板”子目。现浇混凝土天沟、挑檐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12.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模板支撑高度按如下计算:
柱、墙:地(楼)面支撑点至构件顶坪。
梁:地(楼)面支撑点至梁底。
板:地(楼)面支撑点至板底坪。
(1)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模板支撑高度>3.6m时,另行计算模板超高部分的工程量。
(2)梁、板(水平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
超高次数=(支模高度-3.6)/1(遇小数进为1,不足1按1计算)
超高工程量(m2)=超高构件的全部模板面积×超高次数
(3)柱、墙(竖直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
超高次数分段计算:自高度>3.60m,第一个1m为超高1次,第二个1m为超高2次,依次类推;
不足1m,按1m计算。
超高工程量(m2)=∑(相应模板面积×超高次数)
(4)构造柱、圈梁、大钢模板墙,不计算模板支撑超高。
(5)墙、板后浇带的模板支撑超高,并入墙、板支撑超高工程量内计算。
13.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
14.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5.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的未列项目的构件。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不扣除池槽中间的空心部分。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16.塑料模壳工程量,按板的轴线内包投影面积计算。
17.地下暗室模板拆除增加,按地下暗室内的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面积计算。地下室设有室外地坪以上的洞口(不含地下室外墙出入口)、地上窗的,不再套用本子目。
18.对拉螺栓端头处理增加,按设计要求防水等特殊处理的现浇混凝土直形墙、电梯井壁(含不防水面)模板面积计算。
19.对拉螺栓堵眼增加,按相应构件混凝土模板面积计算。
二、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
1.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计算。
2.预制桩按桩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三、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
1.构筑物工程的水塔,贮水(油)、化粪池,贮仓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2.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水箱、筒仓等均以混凝土体积计算。
3.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根据不同容积,按数量以“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