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册定额通用于《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各专业册(专业册注明不适用本分册的除外)。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
2.《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LD/T72.1~11.2008;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市政工程》LD/T99.1~99.12-2008;
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5.《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
7.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标准图集等;
8.国家及各省市有关计价依据、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五、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