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透水管,箱涵制作,箱涵顶进,箱涵接缝,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气垫安拆及使用,箱涵内挖土,金属顶柱、护套及支架制作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及现浇箱涵工程。
三、本章定额顶进土质按一、二类土考虑,若实际土质与定额不同,三类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4,四类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四、本章定额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本章定额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六、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有中继间实土顶适用于一级中继间接力顶进。
七、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八、箱涵自重是指箱涵顶进时的总重量,包括拖带的设备重量(按箱涵重量的5%计),采用中继间接力顶进时还应包括中继间的重量。
九、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再套用顶进定额时乘以系数0.7。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洞体积。
三、箱涵顶进工程量: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四、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