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加固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基层及界面处理及其他加固共五节。
二、地基加固。
地基加固包括注浆地基、锚杆静压桩及钢杆静压桩。
(一)注浆地基工程。
1.注浆地基的浆体材料用量可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2.压密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按成品考虑,若为现场制作,加工费另行计算。注浆管的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3.废浆处理执行本定额第二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二)锚杆静压桩工程。
1.混凝土锚杆静压桩实际采用成品预制桩时,不计取静压桩制作费用,其成品价格计入相应规格的压桩项目中。
2.锚杆制作、安装定额中锚杆按照M27钢锚杆考虑,埋设深度为300mm。设计锚杆直径和埋设深度与定额不同时,除锚杆按设计规格调整外,人工、机械及硫磺胶泥含量按比例调整。锚杆交叉连接钢筋的制作、安装费用已包括在封桩定额内,不另计算。
3.锚杆后成孔埋设指在原基础或承台表面钻孔埋设锚杆。预先埋设指在新建基础或承台内预先埋设锚杆。
4.锚杆静压桩混凝土基础开凿压桩孔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基础厚度执行定额。基础厚度指压桩孔穿透部分基础混凝土的厚度,不包括各类垫层厚度。基础凿除后废渣外运费用另计。
5.遇开凿压桩孔后原基础钢筋割断需要复原的,复原费用另行计算。
6.锚杆静压桩的压桩、送桩按桩径及单桩竖向承载力不同执行相应定额,压桩定额中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压桩机台班。当设计桩长≤12m时,压桩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设计桩长>30m时,压桩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0.85。
7.锚杆静压桩接桩按桩径不同执行相应定额。
8.由于设计要求或地质条件原因导致锚杆静压桩需要截桩时,截除部分桩体压桩费用不计,但制桩费用不扣除。
9.锚杆静压桩设计采用预加载封桩时,按单桩竖向承载力和桩径不同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封桩孔基础厚度按800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混凝土及相应机械含量按比例调整。封桩中突出基础部分的桩帽梁执行本章“小型构件”定额子目。
(三)钢管静压桩工程。
1.设计钢管桩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材料规格按设计规格调整,含量不变。
2.钢管静压桩中的锚杆制安、开凿压桩孔按锚杆静压桩中相应子目执行。
3.接桩采用的连接型钢设计含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型钢含量,其他不变。
三、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浇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和混凝土一般加固。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浇筑。
1.现浇混凝土构件定额项目适用于新增基础及垫层,新增柱、梁、墙、板以及新增其他构件。
2.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采用现场搅拌时,加套现场搅拌混凝土项目。
3.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可以换算;混凝土各种外加剂统一在配合比中考虑;图纸设计要求增加的外加剂另行计算。
4.现浇混凝土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构件的模板及支撑,另按本定额第十五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5.现浇混凝土定额项目中未包括钢筋、预埋铁件、钢丝网的用量,另按本章钢筋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6.二次灌浆,如灌注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项目均综合了每层底部灌注水泥砂浆的消耗量。
8.独立现浇门框按构造柱项目执行。
9.地下室外墙执行直形墙项目。
10.型钢混凝土构件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构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11.板、阳台、雨篷等如为弧形构件,执行相应构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阳台板、雨篷板如一边为弧形且半径≤9m时,即按弧形构件考虑。
12.斜梁(板)按坡度>10°且≤30°综合考虑的。斜梁(板)坡度≤10°的执行梁、板项目;坡度>30°且≤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45°且≤60°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坡度>60°时人工乘以系数1.20。
13.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14.现浇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悬挑板项目。
15.现浇混凝土阳台指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阳台的各种类型因素。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梁、板相应规定计算。阳台不包括阳台栏板及压顶内容。
16.阳台、雨篷的翻檐高度≤300mm时,执行阳台、雨蓬项目;翻檐高度>300mm时,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
17.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筑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的现浇混凝土翻边执行圈梁相应项目。
18.与建筑物外侧的混凝土墙、梁、栏板整浇且凸出其外的梁、板、线条等水平构件,当凸出宽度≤300mm时执行压顶项目,当凸出宽度>300mm时执行悬挑板项目。
19.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小型构件项目适用于砌体拉结带、垫块、挂板、开孔补洞等。
20.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执行小型构件项目。
21.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单跑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当图纸设计板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大于150mm、梁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大于80mm时,混凝土消耗量按实调整,人工按相应比例调整。
22.散水混凝土按厚度60mm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散水包括了混凝土浇筑、表面压实抹光及嵌缝内容,未包括基础夯实、垫层内容。
23.外形尺寸体积≤lm?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体积>1m?的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预制构件均按成品构件考虑,未考虑现场预制构件。
2.构件安装需另行搭设的脚手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执行本定额第十五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
3.预制混凝土板补板缝,当预制板之间下口缝宽≤40mm时,执行“接头灌缝”定额;缝宽>40mm且≤150mm时,执行“堵板缝”定额;缝宽>150mm时,执行现浇混凝土构件中的“平板”定额。
4.预制构件运输未包括在本章定额内,执行本定额第十五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项目。
(三)混凝土一般加固。
1.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定额项目适用范围:
(1)基础加大适用于各种基础的加固;
(2)加附墙柱适用于附墙加固的壁柱、阴角柱、转角柱、组合柱;
(3)柱截面加大适用于独立的砖柱、混凝土柱外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
(4)加附墙圈梁适用于需支底模的附墙圈梁;
(5)板下加梁适用于原有板下加钢筋混凝土梁加固;
(6)梁截面加大适用于梁下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梁下及两侧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
(7)置换板适用于原板混凝土剔除后重新浇筑的板;
(8)原板上浇叠合层适用于原板上加混凝土层加固;
(9)砖(混凝土)墙面外包混凝土适用于砖、混凝土墙外包混凝土层加固;
(10)墙面喷射混凝土适用于墙面挂钢丝网、钢筋网片喷射混凝土加固;
(11)钢筋(钢丝绳)网片加固墙面抹聚合物砂浆适用于墙、柱、梁面挂钢筋网或钢丝绳网片抹聚合物砂浆加固。
2.设计使用水泥基灌浆料作为加固材料时,按设计配比材料替换相应构件定额中的预拌混凝土,并扣减电含量。如水泥基灌浆料为现场拌和,每10m?增加人工1.5工日,灰浆搅拌机1.35台班。
3.梁截面加大的梁下加固定额中未包括为满足浇筑需要所增加的混凝土(该部分混凝土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工程量)及其剔除费用。
4.板下加梁和梁截面加大中的梁下及两侧加固定额中未包括板上浇筑混凝土所需凿孔的费用。混凝土补孔按现浇小型构件项目计算。
5.钢筋(钢丝绳)网片加固墙面抹聚合物砂浆定额中未包括挂钢筋网、钢丝绳网片,另按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四、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和规格分别列项,其中HPB300的钢筋为直径≤10mm和直径>10mm进行列项,HRB400以内及以上的钢筋按直径≤10mm、≤18mm、≤25mm、≤40mm进行列项。钢筋的品种、规格比例按常规工程设计综合考虑。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HPB≤10mm钢筋制安项目执行。
2.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综合在相应项目内。设计另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
3.成型钢筋指按照施工图要求下料并在加工厂内加工,运到现场可直接绑扎或安装的成品钢筋,其价格内已包含成型钢筋的断料、制作损耗。
4.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
5.弧形构件中的弧形钢筋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6.新、旧钢筋焊接适用于新增钢筋与原结构钢筋之间的连接,或因工艺需要造成的必须切断原有钢筋,施工后又重新焊接的情况。7.植筋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作,钢筋制作按钢筋制作与安装相应项目执行。钢筋植入深度按15d考虑,植入深度超过定额取定标准时,可同比例调整定额人工及植筋胶和钻头的含量。
8.植化学螺栓按相应定额项目中最大规格锚栓材料计入,使用时按设计规格调整。9.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执行本定额第五章“金属构件工程”相应项目,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0,机械乘以系数1.15。
五、基层及界面处理。
1.旧混凝土剔除及表面凿毛指混凝土表面凿去风化酥松层、碳化层及严重污蚀层,直至完全露出坚实的基层为止,并在此基层上凿毛,使其表面凹凸差≥4mm。
2.旧混凝土剔除及表面凿毛遇构件整体剔除旧混凝土至露筋,基础人工增加0.18工日∕m2 ,其余构件增加0.12工日∕m2。
3.混凝土表面阻锈是指在钢筋混凝土表面涂刷阻锈剂,形成对混凝土内部钢筋的保护,阻止或减缓钢筋锈蚀。
4.砖墙、混凝土墙和混凝土楼板钻孔按定额取定厚度和孔径范围综合考虑,施工时若孔洞深度及大小在该范围内不调整。
5.销键孔埋堵用砂浆按现拌考虑。
六、其他加固工程。
1.其他加固工程包含结构胶粘钢加固、包钢灌注水泥砂浆加固、贴碳纤维布以及混凝土裂缝处理等特殊加固工程。
2.粘钢、包钢、粘贴碳纤维布、裂缝补缝、灌缝定额中未包括剔除原混凝土结构面的抹灰层及饰面层费用。
3.包钢灌注水泥浆加固定额中,水泥豆石粒径按50mm编制,设计灌注料与定额不同时,可对灌注料进行材料换算,其余不变。
4.粘贴碳纤维布定额已包括碳纤维布搭接及损耗量,不另计算。粘贴碳纤维布以单位面积质量 200g∕m2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替换碳纤维布材料,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注浆地基工程。
1.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
2.孔内套壳料按设计要求以灌注深度计算。
3.注浆按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已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 按两钻孔灌注桩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二、锚杆静压桩工程。
1.预制锚杆静压桩制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锚杆静压桩中锚杆制作、安装按锚杆数量以“根”计算。混凝土锚杆静压桩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的面积计算,与地模接触面的面积不计算,不扣除≤0.3m2的预留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若为施工现场预制桩,地模发生时另行计算。
3.混凝土基础开凿压桩孔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4.锚杆静压桩的压桩长度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压桩前的原地面(承台面)标高另加0.5m计算。
5.锚杆静压桩接桩,孔内截桩和封桩按其数量以“个”计算。
三、钢管静压桩工程。
1.钢管桩制作和压桩按设计压入基础的桩的实际重量计算。
2.钢管桩焊接接桩,按被接桩头数量以“个”计算。
四、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O.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2.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带形基础:不分有肋式与无肋式均按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时,合并计算;>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项目计算。
(2)箱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
(3)设备基础: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是指没有空间的实心混凝土)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
(4)二次灌浆按照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
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下表面;
(3)无板时,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算至柱顶面;
(4)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按照钢管内径计算混凝土体积;
(6)构造柱柱高自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梁底,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4.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孔洞所占的体积,墙垛及凸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未凸出墙面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1)墙与柱连接时,墙长算至柱边;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
(2)墙与梁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墙与板相交时,墙高算至板上坪。
5.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体积计算。伸入砌体墙体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梁长及梁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过梁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各加250mm计算。
(4)圈梁代过梁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图纸未注明长度尺寸时,过梁按洞口两端共增加500mm计算。
(5)圈梁与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入圈梁内的梁体积。圈梁与构造柱连接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侧面。构造柱有马牙槎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主断面的侧面。基础圈梁,按圈梁计算。
(6)梁与板整体现浇时,梁高计算至板底。
6.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及孔洞所占体积。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及板,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7.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部分并入栏板、扶手体积计算。
8.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分界线以外部分的体积计算。挑檐、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9.阳台、雨篷按伸出外墙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板厚以体积计算,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单独计算。阳台、雨篷的翻檐执行本章说明相应规定按展开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有梁式阳台、井字梁雨篷,梁、板工程量合并计算。
10.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11.散水、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12.混凝土搅拌制作和泵送项目,按各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消耗量之和,以体积计算。
五、预制构件安装。
1.预制构件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构件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预应力钢筋所占的体积。
2.预制烟道、通风道按延长米计算。
3.堵板缝、接头灌缝按需处理接缝的长度计算。
六、混凝土一般加固。
1.混凝土一般加固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加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O.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2.柱、梁、墙、板的计算界限划分同现浇混凝土构件。
3.因加固施工措施方案导致混凝土浇筑时的工程量增加,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
4.砖(混凝土)墙面包混凝土伸入地坪、楼板、墙面的部分,其混凝土体积并入墙面包混凝土工程量内。
5.墙面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加固尺寸以面积计算。
6.钢筋(钢丝绳)网片加固墙面抹聚合物砂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如设计为双面加固,工程量为两面面积之和,侧壁网墙按展开面积并入工程量内。
七、钢筋工程。
1.现浇构件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搭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3.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的钢筋接头,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4.新、旧钢筋焊接按设计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5.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采用其他材料时另行计算。
6.植筋、植栓按设计以数量计算,植入的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长度之和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7.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实际尺寸以质量计算。
8.铺钉钢丝网、丝绳网片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以铺设面积计算。
七、基层及界面处理。
1.旧混凝土剔除及表面凿毛按所需处理构件表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2.混凝土基层表面阻锈按所需处理构件表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3.墙体、楼面钻(凿)孔,按设计布置要求,以钻(凿)孔实际数量计算。
4.结构开槽按设计布置要求,以槽实际长度计算。
八、特殊加固。
1.直接法结构胶粘钢、后注工法粘钢、包钢灌注水泥浆按设计图示钢材的外边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面积。
2.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按设计图示碳纤维布的外边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孔眼的面积。
3.裂缝封闭、裂缝灌缝加固按实际封闭、灌缝加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