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构筑物缺损修补加固、钢结构维修、砌体结构维修、桥面防水防滑、伸缩缝保养更换,支座保养更换、附属设施维修、装饰维修、清洁维护,共十节内容。
二、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山东省城镇范围内桥梁、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涵洞等的养护维修工程。定额中所列构筑物维修项目也适用于道路、排水等工程中的构筑物维修。
(二)桥体及构件饰面修补及粉刷,面积在 500m2 以内;
(三)桥栏杆更换长度在 50m 以内;
(四)砌筑工程砌体在 20m3 以内的维修。
三、通航河道的桥梁养护维修需船舶配合,拱桥、斜拉桥等无法搭设脚手架的桥梁维修、检查需用桥梁检修车等特种设备配合时,费用可另行计算。
四、桥面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面层及基层的拆除及维修,按通用工程和道路养护维修工程章节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15 计算。
五、混凝土结构缺损修补定额已包含凿除损坏部分。
六、混凝土构筑物缺损补修若采用钢纤维混凝土、快速混凝土等特种混凝土时,仍套用相应定额,混凝土种类作相应调整。
七、焊缝维修未包括无损探伤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伸缩缝施工如使用钢板维持交通,其费用可另计。
九、桥梁巡视用道路巡视定额,使用时人工、机械乘 1.15 系数。
十、常规定期检测费用、桥梁专项检查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结构缺损修补、加固
(一)桥面铺装层修补按实际修补面积计算。
(二)混凝土结构填补空洞按需要填补的空洞体积计算;表面处治按需要处理的面积计算。
(三)混凝土结构裂缝修补按需要修补的裂缝长度计算。
(四)钢板加固按实际粘贴钢板面积计算。
二、钢结构维修
(一)钢构件焊修按调换或加固所耗用的钢材重量以“t”计算。
(二)钢结构焊缝修补按修补的焊缝长度计算。
(三)锚头换油、锚箱检修、护罩保养、减震器固定不论尺寸大小以“只”计算。
三、砌体维修按实际维修体积或面积计算。
四、花岗岩栏杆、钢筋混凝土栏杆安装按需要安装的栏杆体积计算。金属栏杆安装按“t”计算。栏杆安装已包含拆除旧栏杆工作内容。
五、支座保养按不同支座类型以“个”计算。支座更换按不同种类以“处”计算。
六、伸缩缝保养、更换按不同种类伸缩缝以保养、更换长度计算。
七、泄水管、排水管更换按需要更换的管材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落水斗调换、清捞按“个”计算。定额均包含拆除旧管材和落水斗。
八、装饰维修
(一)饰面石材维修按需要维修、更换的石材面积计算,定额均包含拆除损坏部分。
(二)饰面油漆、涂料按需要刷漆的面积计算;混凝土栏杆刷乳胶漆按栏杆外围面积(包括空隙面积)计算;金属构件刷漆构件质量以“t”计算;钢栏杆油漆按栏杆外围面积(包括空隙面积)计算;防撞护栏钢管扶手按长度计算;隔声屏钢骨架油漆按展开面积计算。
九、桥梁清洁维护项目,按清洁面积计量,如遇桥梁外侧的清洁维护时,需另行考虑增加措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