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柱,梁,桁(檩)、角梁、由戗、枋,人字屋架,椽、望板,柁墩、角背、垫板、承重,木作配件,斗拱,古式门窗,古式栏杆,鹅颈靠背,楣子(挂落)、飞罩,墙、地板及天花,匾额、楹联及博古架,木作三防处理,共十四节。
二、本章定额中的木构件规格,除注明者外,均以刨光为准,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定额中木材数量均为毛料。
本章定额中的木材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分别乘以下系数:木门、窗制作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项目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35。
本章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为准,如需烘干时,另行计算。
三、各种柱的制作、安装(吊装)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了其角柱的不同情况,执行时不得调整,其中:
1.棂星门柱执行圆擎檐柱、牌楼戗柱定额;
2.牌楼明柱与边柱均执行重檐金柱、通柱、牌楼柱定额;
3.高拱柱已包括与其相连的通天斗;
4.下端带有垂头悬挑童柱,执行攒尖雷公柱、交金灯笼柱定额。
四、凡一端或两端榫头交在柱头卯口中的枋,均执行普通大额枋、单额枋、桁檩枋定额;两端榫头均插入柱身卯眼中的枋,均执行普通小额枋、跨空枋、穿插枋定额。
五、递角梁,执行各架梁相应定额子目。
六、三至九架梁、月梁、三步梁、双步梁、单步梁及抱头梁,均以普通梁头为准,设计要求挖翘拱者执行带麻叶头梁的定额。
七、采步金两端不论做成梁头或檩头,定额均不调整。
八、扣金、插金仔角梁的翘头以贴做为准。
九、荷叶柁墩及在梁底柱头上单独使用承托梁的通雀替,执行角云、捧梁云、麻叶假梁头定额。
十、建筑物(不包括牌楼)木构件吊装定额,均以单檐建筑吊装为准,重檐、三层檐及多层檐建筑预算价乘以系数1.10。
十一、翼角翘飞部分的望板、连檐制作、安装乘以系数1.3,屋面同一坡面的望板(连檐)正身部分小于翼角翘飞部分的面积(长度)时,正身部分与翼角翘飞部分的工程量合并计算,乘以系数1.2。同一屋顶望板做法不同时应分别套用定额。
十二、挂檐板和挂落板,凡露明者执行挂檐板定额,其板外另装面层执行挂落板定额。
十三、木楼板安装后净面磨平定额,只适用于其上无铺装的直接油饰的做法。
十四、人字屋架及防腐﹑防火等项目是仿古建筑工程的专用子目。人字屋架定额中已包括了刨光、垫囊、包假柁头等因素,如设计不同时均不做调整。
十五、木构件项目若设计为垂花门者,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除另有注明者外,木构架制作、安装均不包括安铁件。设计要求加铁件者另按铁件安装定额执行。
十七、斗拱及附件除牌楼斗拱外,斗口均以8cm为准,牌楼斗拱以5cm为准,如设计斗口尺寸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按下列表调整。
各种斗拱斗口尺寸调整表
牌楼斗拱斗口尺寸调整表
1.昂翘、平座斗拱外拽附件包括正心枋、外拽枋、挑檐枋及外拽斜盖斗板,里拽附件包括里拽枋、井口枋及里拽斜盖斗板,其中昂翘斗拱里拽不论使用单材拱、麻叶拱、三幅云拱,定额均不调整。
2.品字斗拱附件包括正心枋、拽枋、井口枋。
3.牌楼斗拱附件包括正心枋、拽枋、挑檐枋﹑斜盖斗板。
4.垫拱板系各类斗拱通用附件,定额子目中为制作用工,其安装工均已包括在各类斗拱相应子目中。
5.垫拱板锼雕金钱眼、牌楼斗拱雕做如意昂嘴及斗拱的各层安装,定额是综合编制的,执行时不得调整。
6.各种斗拱角科带枋的分部件,以科中为界,外拽的工料包括在角科斗拱之内。
十八、木装修中古式门窗,古式栏杆鹅颈靠背(美人靠)楣子(挂落)、飞罩,墙、地板及天花,匾额、楹联及博古架除另有注明者外,定额中均含制作、安装相应所用的铁件和五金的消耗量。
1.槅扇、槛窗、风门、帘架及余塞腿子、随支摘窗夹门等子目均包括边抹、裙板、绦环板的制作和安装,但不包括各种心屉,各种心屉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2.支摘窗不分边抹、心屉,按全扇计量,支摘纱扇包括钉铁纱。
3.玻璃安装,定额是按3mm厚平板玻璃编制的,若设计使用其他玻璃或厚度不同者,允许换算,但用量不得调整。
4.各种卡子花、团花、握拳、匾托、花牙子、雀替等装饰件,定额中均含雕制和安装,不另计算。
5.各种槛、框、腰枋、通连楹及门栊,定额中已综合了槅扇﹑槛窗、支摘窗、大门、屏门及内檐装修等不同情况,执行中不做调整。
6.通连楹挖弯、起边线者执行门栊定额。
7.门簪截面不分形状(如六边、八边形),或是否起梅花线,定额均不调整。其端面以素面为准,端面如作雕饰者,按下表补充雕刻加工人工消耗量。
门簪雕刻用工增加表
单位:个
8.槅扇﹑槛窗定额中已综合了边抹起线、起凸、打凹、裙板、绦环板单面起凸、双面起凸或贴作等不同情况,不论设计采用何种做法,定额均不调整。裙板、绦环板需雕刻者,其雕刻费用另行计算。
9.各种心屉无论有无仔边,定额均不调整。
10.什锦窗桶座已综合考虑了墙体的不同厚度并按单、双面贴脸分别列项,仔屉按单面并综合了各种窗形。
11.本章的单玻、一玻一纱窗及镶板门定额内均包括门窗框口,窗不分单扇、多扇,门不分有无亮子,均执行同一定额。
12.本章定额中未包括新式标准门窗及特殊五金项目,设计采用新式标准门窗(包括金属门窗)时,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13.内、外檐方格心屉,方格支摘窗扇,均包括玻璃心屉、方格心屉。
十九、木作工程中设计铁件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二十、如遇营造法式做法,参照现有类似做法构件定额子目执行。
二十一、木构件需雕刻时增加人工消耗量如下:
1.木制裙板、绦环板需雕刻者,按下表增加人工(按雕刻面积计算)。
单位:工日/m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所取定的尺寸除另有注明者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为准。
二、木构件等构件按长度乘以最大圆形或矩形截面以体积计算,其中攒尖雷公柱的截面积按其外接圆面积计算,扶脊木截面积按其脊凛截面积计算。长度计算方法如下:
1.柱类按图示长度,即由柱顶石(或墩斗)上皮算至梁、平板枋或檩下皮,套顶下埋部分按实长计入;带通天斗的牌楼柱柱高算至檩(桁)上皮,通天斗包括在内,不另计算。
2.梁、角梁、枋、承重等,端头为半榫或银锭榫的算至柱中;端头为透榫或箍头榫的算至榫头外端(无图示者按本定额第二册“第五章木作工程”加榫规则计算),但仔角梁套兽榫不计算长度;承重出挑部分算至挂檐(落)板外皮。
3.瓜柱、太平梁上雷公柱长及柁墩高按图示尺寸;攒尖雷公柱长无图示尺寸时,按设计柱径的7倍计算其长度。
4.桁檩长按梁架轴线间距计算,搭角出头部分按实际长度并入计算;悬山出挑、歇山收山者,山面算至博风板外皮;硬山建筑算至排山粱架外皮,硬山搁檩者算至山墙中心线。
5.由额垫板、桁檩垫板由柱中算至柱中。
6.楞木、沿边木长按梁架轴线间距,挑出部分算至挂檐(落)板外皮。
7.踏脚木长度按外皮尺寸,两端算至角梁中心线。
三、木基层的工程量按以下列法分别计算:
1.直椽按檩中至檩中斜长计算,檐椽出挑量至端头外皮,后尾与承椽枋相交者量至枋中线,翼角椽单根长度按其正身檐椽单根长度计算,翘飞椽按攒计算。
2.大连檐:硬、悬山建筑两端量至博风外皮,带角梁的建筑按仔角梁端头中点连线分段计算。
3.闸档板、小连檐:硬山建筑两端量至排山梁架中线,悬山建筑量至博风外皮,带角梁的建筑按老角梁端头中点连线分段计算,闸档板不扣除椽子所占长度。
4.椽椀、隔椽板、机枋条长度计算方法与檩长计算方法相同。
5.预制板下木椽按图示长度计算。
四、博脊板、棋枋板、镶嵌柁档板、博风板、挂檐(落)板、山花板、镶嵌象眼山花板、牌楼云龙花板,均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山花板、镶嵌象眼山花板不扣除檩窝所占面积。
五、滴珠板按长度乘以凸尖处竖直宽度,以面积计算。
六、木楼板按构架轴线间面积计算。其中不扣除柱子所占面积,但需扣除楼梯井所占面积。
七、人字屋架按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其中方木每刨光一面增加2.5mm的刨光损耗量;附属于人字屋架上的木夹板、垫木、风撑、垫囊木托、假梁头等,均应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工程量内计算。
八、望板防腐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九、檩木、楞木防腐按涂刷面积计算。
十、木柱防腐按数量计算。
十一、木材面防火涂料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二、大雀替、三幅云拱、麻叶云拱等以数量计算。
十三、各种斗拱以“攒”计算。其中角科斗拱与平身科斗拱联做者应分别按“2攒”计算,但不得计算附件。
十四、各种斗拱附件以档计算。
十五、斗拱保护网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六、各种槛、框、腰枋、通连楹、门栊按图示长度计算。其中槛长量至柱中,抱框、间框(柱)、腰枋量至槛(框)里口。
十七、窗榻板、坐凳面(板)按柱中至柱中长度(扣除出入口水平长度,但坐凳的膝盖腿应计算长度)乘以板宽,以面积计算。
十八、门头板、余塞板按框内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九、帘架按大框外面积计算。
二十、桶子板、包镶桶子口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十一、过木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长度无图示尺寸者,按洞口宽乘以1.4计算其长度。
二十二、各种心屉(不包括什锦窗心屉)有仔边者按仔边外围面积计算,无仔边者按所接触的边抹里口面积计算。
二十三、槅扇、槛窗、风门及帘架余塞腿子,支摘窗及夹门、屏门、各种大门、攒边门、坐凳楣子及吊挂楣子等均按边抹外围面积计算,不扣除心屉面积。门枢、坐凳楣子的落地腿、吊挂楣子的白菜头等框外延伸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面积。
二十四、单玻窗、一玻一纱窗及镶板门,均按图示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门窗框不另计算。
二十五、各类栏杆以地面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长度(不扣除望柱),楼梯栏杆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六、木楼梯按楼梯段斜长乘楼梯帮外围宽度以面积计算。
二十七、鹅颈靠背(美人靠)按上口长度计算。
二十八、井口天花按井口枋里口(贴梁外口)面积计算,仿井口天花(天棚)按图示面积计算。
二十九、各种匾联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三十、什锦窗、门簪、卡子花、工字、握拳、花牙子、木门钉、匾托、面叶、包叶、壶瓶护口等,分别按数量计算。
三十一、玻璃安装按与玻璃接触的边抹外围面积计算。
斗口(cm)
4
5
6
7
8
人工调整系数
0.83
1
1.13
1.28
1.43
材料调整系数
0.52
1
1.72
2.73
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