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计十七章。 二、本定额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按《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三、本定额不再包括构筑物相应子目。 四、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以及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实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正常的交叉作业。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关于人工 1.本定额的人工以人工费表示。 2.本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关于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5.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工程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 6.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l)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砂浆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一般技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02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砂浆调换为湿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按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干混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7.本定额除了以“%”表示的其他材料外,所有以消耗量表示的材料,均可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 8.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9.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项目,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10.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11.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消耗量进入定额。 12.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13.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另行计算相应费用,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5kN/m?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七、关于机械 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 3.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4.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内。 八、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楼)坪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室外地坪面为基准面。 九、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 十、本定额除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单层建筑物檐高在20m、多层建筑物6层(不含地下室)以内编制,单层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上、多层建筑物6层(不含地下室)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另按本定额中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 十一、土石方外运费用本定额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三、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本定额未考虑,发生时另计算。 十四、本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十五、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