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二、本章所涉及双绞线缆的敷设及配线架、跳线架等的安装、打接等定额量,是按超五类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高于超五类的布线工程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屏蔽系统人工乘以系数1.2。
三、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同轴电缆敷设、穿放、明布放,以“m”计量单位。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依此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人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2m,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m;电缆中间接头盒、两端预留各2m。
二、制作跳线以“条”,卡接双绞线缆以“对”,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
三、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双绞线缆、光缆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
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
六、布放尾纤,以“条”为计量单位。
七、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八、系统调试、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