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排水管道的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不锈钢管、铜管、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等不同材质的管道安装及室外管道碰头等项目。
二、管道的界限划分:
1.室内外给水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室内外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与工业管道界线以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与设在建筑物内的水泵房(间)管道以泵房(间)外墙皮为界。
三、室外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地下,均执行同一子目。
四、管道的适用范围:
1.给水管道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热水、中水及压力排水等管道的安装。
2.塑料管安装适用于UPVC、PVC、PP-C、PP-R、PE、PB管等塑料管安装。
3.镀锌钢管(螺纹连接)项目适用于室内外焊接钢管的螺纹连接。
4.钢塑复合管安装适用于内涂塑、内外涂塑、内衬塑、外覆塑内衬塑复合管道安装。
5.钢管沟槽连接适用于镀锌钢管、焊接钢管及无缝钢管等沟槽连接的管道安装。不锈钢管、铜管、复合管的沟槽连接,可参照执行。
五、有关说明:
1.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包括相应管件安装、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工作内容。各种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执行定额时,成品管件数量可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或参照本册附录“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计算,定额中其他消耗量均不做调整。
本册定额管件含量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对丝,其用量含在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中。
2.钢管焊接安装项目中均综合考虑了成品管件和现场煨制弯管、摔制大小头、挖眼三通。
3.管道安装项目中,除室内直埋塑料给水管项目中已包括管卡安装外,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预留孔洞、堵洞、打洞、凿槽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按本册第十一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4.管道安装定额中,包括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内容,饮用水管道的消毒冲洗应按本册第十一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排(雨)水管道包括灌水(闭水)及通球试验工作内容;排水管道已包括管件及止水环的安装,其管件综合取定,管件系数内不包括止水环、
透气帽的用量,发生时按实际数量另计材料费。
5.室内柔性铸铁排水管(机械接口)按带法兰承口的承插式管材考虑。
6.雨水管系统中的雨水斗安装执行第六章相应项目。
7.塑料管热熔连接公称外径125及以上管径按热熔对接连接考虑。
8.室内直埋塑料管道是指敷设于室内地坪下或墙内的塑料给水管段。包括充压隐蔽、水压试验、水冲洗以及地面划线标示等工作内容。
9.安装带保温层的管道时,可执行相应材质及连接形式的管道安装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10;管道接头保温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10.室外管道碰头项目适用于新建管道与已有水源管道的碰头连接,如已有水源管道已做预留接口,则不执行相应安装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管道安装按室内外、材质、连接形式、规格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铜管、塑料管、复合管(除钢塑复合管外)按公称外径表示,其他管道均按公称直径表示。
二、各类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包括器具组成)及井类所占长度。
三、室内给排水管道与卫生器具连接的分界线:
1.给水管道工程量计算至卫生器具(含附件)前与管道系统连接的第一个连接件(角阀、三通、弯头、管箍等)止;
2.排水管道工程量自卫生器具出口处的地面或墙面的设计尺寸算起;与地漏连接的排水管道自地面设计尺寸算起,不扣除地漏所占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