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定额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及措施项目和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二、本定额应与《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配套使用。本定额仅包括符合装配式建筑项目特征的相关定额项目,对装配式建筑中采用传统施工工艺的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有关说明按《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三、对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工程,若±0.00以上存在没有预制混凝土承重墙(梁)的楼层时,则这些楼层的垂直运输不执行本定额,仍按《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的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工期安排,结合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现阶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进行编制的。
五、关于人工
1. 本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
2. 本定额中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3、本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和机械用工。
六、关于材料
1. 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 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 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4. 定额中各类预制构配件均按外购成品构件现场安装进行编制。成品构件价格(不含运费)已按主材计入安装子目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采用的成品构件价格与本定额不同时,发承包双方可按约定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调整。
5. 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整为现拌砂浆外,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一般技工0.382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整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一般技工0.2工日,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6. 本定额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进行编制,已包括回库维修的耗量。
7. 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8. 本定额除其他材料费外,所有材料价格均可按约定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调整。
七、关于机械
1. 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我省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 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3. 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住宅钢结构的预制构件安装定额中,未考虑吊装机械[厂(库)房钢结构除外]垂直运输费用(已包括构件存放点至吊装点水平运输费用),其费用执行措施项目的垂直运输费。
九、装配式建筑的措施项目,除本定额另有说明外,应按《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有关规定计算,其中:
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综合脚手架按《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85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2016建筑与装饰定额》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计算,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7。
2. 装配式钢结构工程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按本定额第五章“措施项目”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计算,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7。
3. 装配式木结构工程的综合脚手架按《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85,垂直运输费按乘以系数0.6。
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应满足装配式建筑施工所需的设计深度,如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求,需由施工企业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深化设计费用应根据发承包双方约定计算。
十一、 工程量清单列项及计算规则可参照本定额执行,本定额未列的工程量清单应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运输定额中包括了预制构件的装卸、运输及运输所需摆架摊销费用。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的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根据发承包双方约定计算。
十三、定额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四、本定额执行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同时发生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五、本定额中凡标有“*”的项目均为试行项目。
十六、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十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及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