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定型井、砌筑非定型井、塑料检查井、井筒、出水口等项目。
二、本章各类定型井按《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编制,设计要求不同时,砌筑井执行本章砌筑非定型井相应项目,非定型混凝土井执行第六册《水处理工程》构筑物相应项目。
三、定额中砖砌、石砌一字式、门字式、八字式适用于管件D300-D2400mm不同覆土厚度的出水口,相对应选用,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执行其他相关册的相应项目。
四、各类定型井的井盖、井座按重型球墨铸铁考虑,爬梯按塑钢考虑。设计要求不同时,井盖、井座及爬梯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如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除扣除定额中的铸铁件外,应按其他章节中的子目计算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的制安项目,其他不变。
五、定额中各类定型井中已包括混凝土部分的人、材、机费用,执行时不得重复计算。
六、定额中各类标准雨、污检查井、交汇井、直线井、扇形井中的混凝土盖板的覆土深度均按0.6m<H0<2m编制,如果设计不同可按《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中的对应覆土深度的盖板厚度调整砼板,其余不变。
七、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执行流槽抹面相应项目。
八、抹灰项目适用于井内侧抹灰,井外壁抹灰时执行井内侧抹灰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九、石砌井执行非定型井相应项目,石砌体按块石考虑。采用片石时,项目中的块石和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其他不变。
十、各类井的井深是指井盖顶面到井基础或混凝土底板顶面的距离,没有基础的到井垫层顶面。
十一、井深大于1.5m的井不包括井字架的搭拆费用,井字架的搭拆执行第十一册《措施项目》相应项目。
十二、整体化粪池执行《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相应项目。
十三、各类定型井安装定额均已包含模板安装、拆除及钢筋制作、安装工作内容,不另行计算。
十四、非定型井预制混凝土过梁预制、安装执行渠道混凝土过梁预制安装子目。
十五、现浇非定型渠道混凝土底板、执行本册第一章平基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定型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二、各类标准井室已按《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计算了井室的混凝土盖板、盖板安装、钢筋、模板、抹面等主要项目及辅助项目,不得重复计算。
三、各类扇形井,按与井两端相连的管道所形成的夹角执行对应子目。
四、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
五、非定型井各项目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其中。
1.砌筑按体积计算,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2.抹灰、勾缝按面积计算,扣除管道所占面积。
六、井壁(墙)凿洞按实际凿洞面积计算。
七、检查井筒砌筑适用于井深不同的调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高度不同时采用每增减0.2m计算。
八、塑料检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九、井深及井筒调整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十、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各种井的预制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安装以“套”或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