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第二册装饰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拆除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粉刷、裱糊工程,其他工程共七章。
二、本分册定额是在调查本省的施工环境、气候条件等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和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为基础进行编制的;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现场狭窄、维修内容零星分散、连续作业差、材料运输困难等造成的不利因素的影响。
三、本册定额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消耗量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日调整。
四、本册定额中均包括必要的支顶保护等措施、成品保护、清理现场等工作。
五、关于材料:
1.本册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2.混凝土以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砂浆按半成品消耗量以“t”表示。
六、本册定额各项目均包括了搭拆3.6m以内的简易脚手架,超过上述高度需要支搭脚手架时,执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结构工程》相应定额。如有发生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项目时,借用《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结构工程》相应定额。
七、建筑垃圾外运按各地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湖北省2018系列其他专业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如仍缺项的,应编制补充定额,并按有关规定报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备案。 九、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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