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常压、立式锅炉及整装燃油(气)锅炉本体设备安装,锅炉大修、检修,立式双层燃烧热水炉除垢,立式锅炉拆换炉条、炉箅子,蒸汽间断式开水炉的安装、除垢,烟道、风道、烟管道安装及闸板、弯头制作、安装,上煤斗、卷扬机、钢丝绳安装,工字钢轨道安装,电葫芦安装、检修,钢板烟囱制作、安装,除尘器安装,锅炉水处理设备安装,换热器安装,输煤设备安装,除渣设备安装。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定额包括校管与放样的组装平台、起吊加固铁件、水压试验临时管路、专用工具等周转性材料,按照摊销量计人材料费。
2.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除各节、项已经说明者外,其共性工作内容包括如下:
——施工准备,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器具的搬运;
——设备开箱清点、检查、编号;
——基础验收、划线、铲除麻面;
——设备安装:
——水压试验、烘炉、煮炉;
——安全门调整:
——本体设备焊口无损探伤:
——调试、试运;
——移动临时水源、电源;
——配合质量检查、验收;
——超高作业增加的工作内容。
本定额不包括电动机检查接线等电气类工作、设备基础灌浆、炉墙砌筑、保温及油漆、给水设备与鼓(引)风机安装、烟囱及烟道与风道制作安装、除尘设备安装以及锅炉电气、自动控制、遥控配风、热工、仪表的校验、调整、安装等项目。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应定额。
(1)锅炉本体设备安装定额中,包括锅炉单体调试以及与锅炉附属及辅助设备一起进行的系统调试和整套调试,包括锅炉及附属与辅助设备整体试运。
(2)定额中锅炉试运所消耗的水、电、燃料用量是综合考虑的,工程实际用量与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
(3)定额中包括消耗水、电费用,不包括消耗燃料(煤、油、气)费用,工程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根据定额消耗量调整其费用。
(4)锅炉安装定额中包括随锅炉本体供货的平台、栏杆、梯子、附件等安装,如需要现场配制平台、栏杆、梯子、附件等,可执行有关相应定额。
3.锅炉本体设备安装包括燃煤锅炉、燃油锅炉本体设备安装。
(1)常压、立式锅炉安装适用于生产热水或蒸汽的各种常压、立式生活炉,不分结构形式均执行本定额。定额包括炉本体及炉本体范围内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给水阀、蒸汽阀、排污阀等附件安装。不包括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管道安装、各种泵类与箱类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应定额。
(2)整装燃油(气)锅炉安装适用于蒸发量在0.5t~20t/h各类整装燃油(气)锅炉本体安装。整装燃油(气)锅炉包括炉本体、本体管道、阀门、管件、仪表及水位计等附件,整装燃油(气)锅炉、随炉本体配套供应的油(气)系统(含油或气、燃油泵、燃油箱、压气器、燃气罐、燃烧器、调速器等)、平台、扶梯、栏杆、电控箱等安装。定额不包括炉墙砌筑、保温和油漆,非锅炉生产厂家随炉供货的平台、扶梯、栏杆、护板等金属构件安装,整装炉的上水系统(给水泵和管路、注水器及管路)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4.本章不适用于燃用特殊或特种油质(气质)的锅炉安装。定额中烘炉、煮炉是按照燃油考虑的,当采用燃气时,应扣除定额中所含燃油用量,与建设单位协商另行计算燃气费用。
5.除尘器安装适用小于或等于20t/h工业与民用锅炉配套的专用辅助设备安装工程。定额中包括设备本体、分离器、导烟管、顶盖、排灰筒及支座的组合与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旋风子蜗壳制作,内衬镶砌,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6.锅炉水处理设备安装包括设备及随设备供应的管道、管件、阀门等安装,设备本体范围内平台、梯子、栏杆安装;包括填料的运搬、筛分、装填;包括衬里设备防腐层检验、设备试运灌水或水压试验,随设备供应的盐液、缸罐、电子控制仪表灯配套设备安装。定额中不包括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油漆、设备灌浆、地脚螺栓配制、设备进口第一片法兰以外的管道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7.换热器安装包括设备及随设备供应的管道、管件、阀门、温度计、压力表等安装和水压试验。定额中不包括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油漆、设备灌浆、地脚螺栓配制、设备进口第一片法兰以外的管道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8.输煤设备安装包括翻斗上煤机、碎煤机安装,适用小于或等于20工/h工业与民用锅炉配套的专用辅助设备安装工程。
(1)翻斗上煤机安装定额包括传动装置立柱及支架平台安装、卷扬机装置翻斗的组合与安装。
(2)碎煤机安装定额包括机架底座、活动齿轮、润滑系统、随设备供应的梯子与平台栏杆等安装及液压管路酸洗、安装。
(3)定额中不包括设备框架、支架配制及油漆,电动机检查接线。
9.除渣设备安装包括螺旋除渣机、刮板除渣机、链条除渣机安装,适用小于或等于20工/h工业与民用锅炉配套的专用辅助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包括设备清洗、组装、机壳或机槽安装、渣机头部与尾部安装、传动装置及拉链安装。定额不包括设备支架、配件的配制及油漆,电动机检查接线,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10.上煤斗修理是指煤斗损坏部分挖补焊接,定额中已综合考虑钢板和焊接材料的消耗量,执行时不得调整。
11.锅炉大修、检修工程全部项目均不包括焊缝X光探伤、探伤固定支架及主附件的材料费,其费用按实计算。
12.修理工程项目除有说明者外,均不包括更换主附件的材料费,其材料费按实计算。
13.锅炉大修、检修等维护保养所需除污、清洗材料费用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常压、立式和整装燃油(气)锅炉安装根据锅炉蒸发量或供热量,按照设计安装整套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2.锅炉大修、维护保养、拆换炉排前轴、后轴,均按锅炉蒸发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3.除渣机拆换螺旋片按实际数量计算,以“套”为计量单位。一套为四片螺旋片,每增加一片,其工料费乘以系数1.13。
4.拆换炉体外壳铁皮,按锅炉外表面积计算,以“m2”为计量单位,包括铁皮搭接数量在内。
5.更换炉排片按实际数量计算,以“项”为计量单位。一项为退出二根长销轴。每增加一根,增加0.25个工日的人工。
6.更换煤闸板包括拆除旧煤闸板、安装新煤闸板按实际数量计算,以“套”为计量单位。
7.拆换人字拉杆,涡轮箱拆换及检修,炉门拆装,拆装修煤斗均按实际数量计算,以“套”为计量单位。
8.液压传动装置、齿轮传动装置和除渣机检修均按实际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除渣机检修拆换大轴时,其人工乘以系数2.5。
9.拆换小炉条按实际数量计算,以“套”为计量单位。50根小炉条为一套,每增加20根,另增加0.5个工日的人工费。
10.拆换炉排固定梁、活动梁均按其根数,以“个”为计量单位。
11.立式双层燃烧热水炉除垢以“台”为计量单位;立式锅炉拆换炉条、炉篦子以“套”为计量单位。
12.蒸汽间断式开水炉安装及除垢均按其不同型号(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
13.烟道、风道、煤管道安装按照成品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
14.上煤斗、卷扬机、钢丝绳安装按三项全部安装完毕为一套,以“套”为计量单位。
15.工字钢轨道安装按设计长度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
16.电葫芦安装、检修以“套”为计量单位。
17.钢板烟囱制作、安装,按其直径不同以重量“100kg”为计量单位。
18.干式除尘器安装,根据不同设备重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袋式除尘器、电除尘器及电袋复合除尘器安装根据设计尺寸,按照成品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
19.水处理、换热、输煤、除渣设备根据设备性能与蒸发量,按照设计安装整套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