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水喷淋钢管、消火栓钢管、水喷淋(雾)喷头、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温感式水幕装置、减压孔板、末端试水装置、集热板安装,消火栓、消防水泵结合器、灭火器、消防水炮等的安装。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数量应按实(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螺栓按设计用量加3%损耗计算)。
2.若设计或规范要求钢管需要预安装后再次镀锌,其镀锌及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3.管道安装(沟槽连接)已包括直接卡箍件安装,其它沟槽管件另行执行相关项目。
4.消火栓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时,定额中已包括管件安装,管件数量(依据设计图纸数量另计本身价值)按实计算。
5.消火栓管道采用钢管(沟槽连接)时,执行水喷淋钢管(沟槽连接)相关项目。
6.沟槽式阀门安装执行本修缮定额《给排水、采暖工程》册中管道附件相应项目。
7.报警装置安装项目,定额中已包括装配管、泄放试验管及水力警铃出水管安装,水力警铃进水管按图示尺寸执行管道安装相应项目。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
8.水流指示器(马鞍型连接)项目,其未计价材包括胶圈、U型卡,若设计要求水流指示器采用丝接时,执行本修缮定额《给排水、采暖工程》册中螺纹阀门相应项目。
9.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摊销。
10.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管道和喷头材料费另计。在计算管道的数量时,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在计算喷头数量时,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11.集热板安装项目,未计价材中应包括所配备的成品支架。
12.落地组合式消防柜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明装)定额项目。
13.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定额中包括法兰接管及弯管底座(消火栓三通)的安装,本身价值另行计算。
14.消防水炮及模拟末端装置项目,定额中仅包括本体安装,不包括型钢底座制作、安装和混凝土基础砌筑,型钢底座制作安装执行本修缮定额《给排水、采暖工程》册中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混凝土基础执行本修缮定额第一册相应项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1.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泵房间管道安装及其管道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
2.室外消防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
3.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及设备二次灌浆等。
4.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
5.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
6.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
7.系统调试。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2.管件连接分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沟槽管件包括卡箍及密封圈,以“套”为单位。
3.喷头、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按安装部位、方式、分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4.集热板安装按设计图数量计算,以“套”为计量单位。
5.报警装置、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报警装置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按成套产品以“套”为计量单位。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附录一。
6.末端试水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7.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8.灭火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形式以“具、组”为计量单位。 9.消防水炮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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