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穿通板及网门制作安装,支持绝缘子、穿墙套管安装,断路器安装,隔离、负荷开关安装,互感器安装,熔断器安装,电容器安装,杆上配电设备安装等。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高压设备安装未包括设备的试验费及试验所耗用的工日。
2.本章中各种设备安装未包括金属支架的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本修缮定额《给排水、采暖工程》册第十章“综合公用工程”中相应项目。
3.变配电部分的接地均未包括接地极的安装。
4.设备所需的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照设备供货编制。
5.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母线配制及设备干燥。
6.穿墙套板制作与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板的规格与安装高度,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7.网门制作与安装定额包括门的边柱、立柱制作与安装。
8.杆上配电设备安装定额包括杆上跌落熔断器、杆上配电箱、杆上避雷器安装。安装设备所需要的钢支架主材、连引线、线夹、金具等应另行计算。
(1)杆上配电箱安装定额不包括焊(压)接线端子、带电搭接头措施费。
(2)杆上设备安装包括设备单体调试、配合电气设备试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高压开关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2.各种型号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断路器、互感器、操作机构、现场配制延长轴以“台”为计量单位。
3.穿通板制作安装以“块”为计量单位;网门、保护网以“m2”为计量单位。
4.支持绝缘子以“10个”为计量单位。
5.穿墙套管以“个”为计量单位,含各种规格。
6.熔断器、避雷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7.电容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8.杆上配电设备安装根据安装设备的种类与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组、台”为计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