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变压器系统调试、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系统调试、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自动投入装置系统调试、母线系统调试、硅整流装置调试、10kV及以下开闭所成套装置系统调试、接地系统测试等。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各项定额均包括电气调试所需材料的消耗及仪表使用费,不包括试验仪表及试验设备的转移费用。
2.定额不包括设备的干燥处理、电缆故障的查找、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亦未考虑因设备元件质量低劣或安装质量问题对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发生时,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3.电气试验调整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者外,均包括熟悉资料、编制调试方案、核对设备、现场调试、填写调试记录、保护整定值的整定、整理调试报告等工作内容。
4.本章定额所用到的电源是按照永久电源编制的,定额中不包括调试及试验所消耗的电量,其电费已包含在其他费用(甲方费用)中。当工程需要单独计算调试与试验电费时,应按照实际表计电量计算。
5.输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中电压等级≤1kV的定额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经包括在电动机的负载系统调试定额内。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可调试元件的(不包括刀开关、保险器),均按照调试系统计算。输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绝缘耐压试验等调试工作。桥形接线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接线回路中断路器均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配电箱内只有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6.定额是按照新的且合格的设备考虑的。当调试经更换修改的设备、拆迁的旧设备时,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
7.移动式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用电器设备及电量计量装置,不计算调试费用。
8.调试带负荷调压装置的电力变压器时,调试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2。三线圈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调试按照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2。
9.3~10kV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中包含一组电压互感器,电压等级≤1kV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中不包含电压互感器,定额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括软母线)的调试。
10.硅整流、可控硅整流装置系统调试定额中包括其单体调试。
11.调试费用中的其他材料费,包括调试消耗、校验消耗的材料费。
12.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不包括电缆、接地网、避雷器、自动装置、特殊保护装置的试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电气调试系统根据电气布置系统图,结合调试定额的工作内容进行划分,按照定额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
2.电气设备常规试验不单独计算工程量,特殊项目的测试与试验根据工程需按照实际数量计算工程量。
3.输配电设备系统调试是按照一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两侧均有断路器时,则按照两个系统计算。
4.变压器系统调试是按照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断路器多于一台时,则按照相应的电压等级另行计算输配电设备系统调试费。
5.自动投入装置系统调试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其工程量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照连锁机构的个数计算自动投入装置的系统工程量。一台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电源,按照三个系统计算工程量。设置自动投入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按照两个系统计算工程量。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规定计算。
(2)用电切换系统调试按照设计能够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工程量。
6.硅整流装置系统调试按照一套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工程量。
7.-般民用建筑电气工程中,户用配电箱供电不计算系统调试。电量计量表一般是由供应单位经有关检验校验后进行安装,不计算调试费。
8.成套开闭所根据开关间隔单元数量及不同的操作开关,以“座”为计量单位。
9.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根据变压器容量计算工程量,以“座”为计量单位。
10.变压器系统、送配电装置系统、自动投入装置系统、硅整流装置系统的调试均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11.母线系统调试根据电压等级以“段”为计量单位。
12.接地网测试:
(1)工程项目连成一个母网时,按照一个系统计算测试工程量。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自成母网不与工程项目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单独计算一个系统测试工程量。
(2)工厂、车间、大型建筑群各自有独立的接地网(按照设计要求),在最后将各接地网连在一起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测试情况计算系统测试工程量。
(3)接地装置调试中的接地极测试以“组”为计量单位;接地网的测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