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1.本节定额包括管道(渠)与构筑物垫层、基础、渠道(方沟)、定型支墩、定型阀门井、非定型井、定型箱式调压器基础、砌筑工程、抹灰、混凝土工程。
2.本节定额适用于燃气管道工程中的附属构筑物项目。
3.定额中垫层分为砂垫层、碎石垫层、混凝土垫层。
4.现浇混凝土渠道(方沟)底板,执行管道(渠)基础中平基相应项目。
5.渠道沉降缝的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材料不同时,定额中的相关材料可以换算,但材料耗量及其他不变。
6.非定型井:包括挖填基坑土方、垫层、砌筑、抹灰、混凝土、井盖井圈、钢筋、模板等内容,可按设计内容分别计算。
7.定型阀门井分为钢制闸阀钢筋混凝土阀门井、聚乙烯阀门钢筋混凝土阀门井、钢制法兰球阀钢筋混凝土阀门井。
8.定型箱式调压器基础按进口管管径考虑。
9.定型阀门井、定型箱式调压器基础子目均不含挖填土方。
10.本章定额中的混凝土是按预拌混凝土考虑的,砌筑、抹灰砂浆均按预拌(湿拌)砂浆考虑的。设计采用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或种类与本章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1.凡定额子目中已包括钢筋、模板制安工作内容的,不得再执行钢筋、模板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渠)垫层和基础以“m3”为计量单位;垫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宽度按沟槽开挖宽度计算(不计算模板);有设计宽度则按设计要求计算,混凝土垫层计算模板,砂石垫层不计算模板。
2.渠道沉降缝应区分材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或铺设长度计算。
3.混凝土工程量、盖板的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4.非定型井、渠各项目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其中:砌筑按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抹灰按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扣除管道所占面积。
5.各种井的预制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安装以“套”或体积计算。
6.定型支墩的工程量按管径以“座”为计量单位。
7.定型阀门井以“座”为计量单位,安装井盖以“座”为计量单位。
8.定型箱式调压器基础按出口管管径以“座”为计量单位。
9.现浇混凝土井壁、井盖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的体积不予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的应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