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 说 明
一、管道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章定额)是《武汉市燃气管道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第二章。本章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件安装、法兰安装、阀门安装、补偿器安装、管道及附件拆除工程、防腐及探伤工程、管道试压清通工程、管道支架及机械钻孔工程共10节426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是以国家和武汉市的现行设计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劳动定额为依据而编制的。其主要依据有: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5.《城市煤气、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GJ08-10-2004)
6.《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2008)
7.《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006)
三、本章定额与本定额其他分章配套使用,缺少的项目可套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
及全费用基价表》有关内容。
四、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单独承担的室外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该费用。
2.操作高度增加费:定额中操作物高度以距楼地面3.6m为限,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65%。
4.在洞库、暗室,已封闭的管道间(井)、地沟、吊顶内安装的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0。
五、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