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计压力等于和大于0.1MPa且不大于4MPa的桔瓣式、以支柱支撑的碳钢和合金钢制球罐组对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球壳板制作和预组装。
2.支柱制作。
3.梯子、平台、栏杆的制作安装。
4.喷淋、消防装置的制作安装。
5.防火设施。
6.防雷接地。
7.球罐的无损探伤检查。
8.球罐的防腐、保温和脱脂。
9.锻件、机加工件、外购件的制作或加工。
10.预热、后热和热处理。
11.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三、球形罐组装定额是按碳钢和普通低合金钢球形罐取定的,高强度合金钢和低温钢球形罐执行定额时,按下表系数调整:
四、球形罐的水压试验,按球形罐的不同体积,以“台”为单位计算。水压试验定额是按一台单独考虑的,如两台以上(含两台)同时试压时,每台水压试验的定额乘以系数0.85。
五、球形罐焊接是按不对称“X”型坡口取定的,若球形罐为“V”型坡口时,按电焊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65增加人工用量,焊条用量、电焊机、烘干箱、恒温箱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