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适用于金属结构、烟囱、烟道、漏斗料仓、火炬、排气筒等的制作安装及钢板组成工字钢与型钢圈的制作工程。
二、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除锈、刷油、防腐衬里和防火层。
2.无损探伤及检验。
3.胎具和加固件的制作安装。
4.烟囱、火炬等的防雷接地。
5.烟囱揽风绳地锚的埋设。
6.预热与后热。
7.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8.锻件、机加工件的外购费用。
9.火炬点火装置、自控装置的安装。
三、角钢擗八字按角钢圈煨制定额乘以系数1.1。
四、格栅板按原材料供货考虑,需在现场下料制作。若格栅板系半成品供货时,定额乘以系数0.94。
五、金属结构的格栅板连接是按比例综合取定的,其螺栓连接和焊接的工程量,执行定额时不作调整。
六、火炬、排气筒的简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管计算的,如采用成品钢管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6计算。
七、火炬、排气筒是按金属抱杆整体吊装计算的。有变化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整体吊装重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塔架(塔架式火炬、排气筒)、风缆绳(拉绳式火炬、排气筒)、平台、梯子、栏杆、火炬头、分子密封器、工艺配管、电气、仪表、点火装置、避雷装置、临时加固支撑等的重量。
八、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定额,已包括引火管预制安装,如有其它配管应另行计算。’
九、型钢煨制胎具以“个”为单位计算。一个工地同时煨制同样的材料、规格、直径的型钢圈,不论煨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制作。
十、火炬头安装按火炬头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火炬头、分子密封器。
十一、设备容器及罐开孔以“套”为单位计算,法兰、短管、加强板的主材另计。
十二、梯子、平台、栏杆的安装高度按距离地面(设计正负零)5m以内综合取定,如超过5m时,其安装人工、机械分别计取下列系数:
安装高度 |
15m以内 |
30m以内 |
50m以内 |
人工及机械 |
1.25 |
1.55 |
1.90 |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中制作和安装的人工、材料、机械比例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