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35kV以下线路工程辛工地运输、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塔杆工程、架线工程等。
二、不包括内容:铁构件的制作安装。
三、相关说明:
(一)主要材料施工的损耗率:
材料施工损耗率表
注:1.裸软导线、地线按送电线路设计用量计算,其施工损耗率不包括线路弛度及跳线等长A。
2.导线损耗率中不包括与电器连接应预留的长度。
3.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损耗率中不包括备用预留的长度,以及因敷设有弯曲或有弧度而增加的长A。输电用电力电缆不计算施工损耗。
4.拉线的计算长度应以拉线的展开长度(包括制作所需的预留长度)为准。
(二)关于施工机械: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中均已考虑了上下班用车。
(三)本定额均按平地施工考虑。在其他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在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其人工和机械可按下表地形增加系数予以调整。
地形增加系数
单位:%
注:1.各种地形的定义:
(1)平地:指地形比较平坦广阔、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指陆地上起伏和缓、连绵不断的矮岗、土丘,水平距离1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下的地带。
(3)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等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50~150m的地带。
(4)高山:指人力、牲畜攀登困难,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150~250m的地带。
(5)峻岭:指地势十分险峻、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250m以上的地带。
(6)泥沼:指经常积水的田地及泥水淤积的地带。
(7)河网:指河流频繁、河道纵横交叉成网、影响正常陆上交通的地带。
2.定额套用说明:
(1)编制预算时,工程地形按全线的不同地形划分为若干区段,分别以其工程量所占长度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2)在确定运输地形时,应按运输路径的实际地形来划分,人力运输的路径可以参考工程地形。
(3)在高山、峻岭地带进行人力工地运输时,其平均运距的确定,应以山坡垂直高差的平均计算斜长和地形增加系数计列,不得按实际的运输距离计算。
(4)凡有盘山公路可利用汽车进行工地运输的地形,作为山地论。
(5)凡同一地段内“河网”与“泥沼”并存时,则仅可套用泥沼地形的增加系数,两者不可同时取用。
(6)西北高原台地沿线路平台长度2km以内的工程地形按“山地”论,工地运输地形则按运输路径的实际情况而定,上台运输按“山地”论,台上运输按“平地”论。
(7)在城市市区架空送电线路除人力运输外参考丘陵地形计算。
第一节 工地运输
说明
一、本节包括:人力运输、拖拉机运输、汽车运输。
二、相关说明:
(一)定额包括的工作范围为:将线路器材(主材)自工地集散仓库(或集放点)运至线路各杆(塔)位的装卸、运输及空载回程等全部工作。
(二)定额中各类材料的含义:
1.“混凝土杆”是指以离心式机制的整根及分节混凝土杆、混凝土套筒等;
2.“混凝土预制品”是指以工人浇制、机械振捣的混凝土制成品或半成品,如底盘、拉盘、卡盘、基础切块、盖板等;
3.“线材”是指导线、避雷线、拉线、光缆、电缆等;
4.“塔材”是指铁塔钢材;
5.“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是指金具、绝缘子、电杆用的横担、地线支架、拉线棒、拉杆、抱箍、连接金具、防震锤、间隔棒、铸铁重锤、接地管(带)材、螺栓、垫圈等。
(三)工地运输的平均运距以公里为单位。凡用车运输,其平均运距不足一公里者,按一公里计算;用拖拉机、人力运输时,其平均运距保留两位小数。
(四)路面、河流级别和一次装、分次卸等因素,使用定额时不另行换算。
(五)主要材料的单位运输重量按下表计算:
装置性材料的单位运输重量表
材料名称
|
单位
|
运输重量(kg)
|
备注
|
混凝土制品
|
人工浇制
|
m3
|
2600
|
包括钢筋
|
离心浇制
|
m3
|
2860
|
线材
|
导线
|
kg
|
1.15W
|
有线盘
|
避雷线、拉线
|
kg
|
1.07W
|
无线盘
|
土方
|
m3
|
1500
|
实挖量
|
块石、碎石、卵石
|
m3
|
1600
|
|
石灰
|
m3
|
200
|
|
黄砂(干中砂)
|
m3
|
1550
|
自然砂
|
水
|
kg
|
1.2W
|
|
金具、绝缘子
|
kg
|
1.07W
|
|
螺栓、垫圈、脚钉
|
kg
|
1.01W
|
|
注:1.未列入的其他材料,均按净重计算。
2.W为理论重量。
3.电缆按W+G计算(G为盘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地运输是指定额内未计价材料从材料集中堆放地点或工地集散仓库至杆(塔)位置上的工程运输总量,按施工图计算,并区分不同运输方式和器材分类,分别汇总,以“10t·km”为计量单位。
运输量=施工图用量×(1+损耗率)。
第二节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线路复测及分坑,电杆坑、拉线坑、电缆沟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接地槽的挖方及回填,排水沟开挖,尖峰及施工基面挖方。
二、相关说明:
(一)线路复测分坑中三联定额乘以1.5的系数。
(二)施工操作裕度按基础底宽(不包括垫层)每边增加量为:
1.普通土、坚土坑、水坑、松砂石坑为0.2m。
2.泥水坑、流砂坑、干砂坑为0.3m。
(三)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见下表。
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
土质 坑深
|
坚土
|
普通土、水坑
|
松砂石
|
泥水、流砂
|
2.0m以下
|
1:0.10
|
1:0.17
|
1:0.22
|
不放边坡
|
3.0m以下
|
1:0.22
|
1:0.30
|
1:0.33
|
不放边坡
|
3.0m以上
|
1:0.30
|
1:0.45
|
1:0.60
|
不放边坡
|
(四)电杆坑、拉线坑、铁塔坑、接地槽、尖峰及施工基面的土石方量计算。
1.电杆坑、拉线坑、铁塔坑的土石万量计算按通用规则计算。
2.电杆坑和拉线坑的土石方量未包括马道的土石方量,需要时按每坑0.6m3另行计算。
3.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V=0.8×0.8×h(m3)。h≥1.5m时,按放坡计算。
式中V——土石方体积,m3;
h——坑深,m。
4.带卡盘的电杆,如原计算坑的尺寸不能满足安装时,因卡盘超长而增加的土、石方量另计。
(五)接地槽土石方量的计算:V=0.4×长度×槽深(m3)。如遇接地装置需加降阻剂,当设计无规定时,槽宽可按0.6m计算。
(六)尖峰及施工基面土石方量应按设计提供的基面标高并按地形、地貌以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常见的计算方法如下:
1.塔位立于山坡的施工基面(图1)。
基面总体积:V=Va+V2+V3,其中:
(1)不放边坡部分的体积(ABCDEF体积)Va=lnh′;
(2)放边坡部分体积由三个部分组成,即上坡方向体积(CDEFJK体积)V2=uhhn/2=uh2n/2;
(3)左右两侧(ADMJA+BCKNB)体积V3=2×(uhhl/6)=uh2l/3。
2.塔位立于圆形山顶的施工基面(图2)(可按近似椭圆球体积的一半计算):V=πlnh/6
3.塔位立于山脊上的施工基面,由于山脊两侧坡度的陡缓不同,不按近似长方体体积计算,但应乘以小于1的修正系数k,一般取0.6~0.4。
V=klnh+uhhn=klnh+uh2n
式中V——土石方体积,m3;
u——放坡系数;
h——坑深,m;
l——长度,m;
n——宽度,m。
(七)其他计算规则:
1.各类土石质按设计地质资料确定,不作分层计算。同一坑、槽、沟内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土石质时,则一般选用含量较大的一种确定其类型。出现流砂层时,不论其上层土质占多少,全坑均按流砂坑计算。
2.挖掘过程中因少量坍塌而多挖的,或石方爆破过程中因人力不易控制而爆破的土石方工作量已包括在定额内。
3.回填土均按原挖原填和余土就地平整考虑,不包括100m以上的取(换)土回填和余土外运。需要时可按设计规定的换土比例和平均运距,另行套用尖峰挖土和工地运输定额。
4.余土处理,一般工程不予考虑,需要时可考虑余土运至允许堆弃地,运距超过100m以上部分可列入工地运输。余土运输量的计算见下表。
余土运输工程量计算
序号
|
类型
|
计算基数V(m3)
|
计算公式
|
备注
|
1
|
灌注柱钻孔渣土
|
柱设计零米以下部分体积
|
V×1.7t/m3
|
其中0.2t/m3为含水
|
2
|
现浇和预制基础基坑余土
|
混凝土体积
|
V×1.5t/m3×30%
|
|
3
|
挖孔柱基础基坑余土
|
混凝土体积
|
V×1.5t/m3
|
|
5.冻土厚度不小于300mm者,冻土层的挖方量按坚土挖方定额乘以2.5的系数,其他土层仍按地质规定套用原定额。
6.水、流砂坑的挖填方,已分别考虑了必要的排水和挡土板的装拆工作量,套用定额时,不再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电杆坑、铁塔坑、拉线坑的土(石)方工程,应区别不同土类和坑深,以“10m3”为计量单位。土方量计算公式如下:
V=(a+2c+kh)(b+2c+kh)h+1/3(2k·3h)
式中V——地坑体积;
a——坑底净长;
b——坑底净宽;
k——放坡系数,取0.33;
h——坑的深度;
c——作面,取0.Im
10kV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电杆坑土石方量。
电杆坑土石方计算表
杆高(m)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5
|
埋深(m)
|
1.2
|
1.4
|
1.5
|
1.7
|
1.8
|
2
|
2.2
|
2.5
|
底盘规格(mm)
|
600×600
|
800×800
|
1000×1000
|
土方量
|
带底盘
|
1.36
|
1.78
|
2.02
|
3.39
|
3.76
|
4.6
|
6.87
|
8.76
|
(m3)
|
不带底盘
|
0.82
|
1.07
|
1.21
|
2.03
|
2.26
|
2.76
|
4.12
|
5.26
|
第三节 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节包括:底盘、拉盘、卡盘、套筒、装配式基础、现浇基础、保护帽浇制、灌注桩基础、护坡及排洪沟砌筑、基础防腐。
二、相关说明:
(一)定额中凡涉及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已包括洗石、搅拌、养护、洗模板等所需的用水量以及100m范围内的运输工作。运距超过100m时,可按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500kg,另执行工地运输的运水定额。
(二)灌注桩基础的混凝土超灌量,应在施工图设计中规定。无规定时,超灌量的计算按设计浇制量的15%。
(三)基础铺石灌浆定额中,砂浆标号及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未作规定,可按M5.0号砂浆计算,用量为垫层体积的25%。
(四)灌注桩基础定额中不包括余土的清理;需要时可执行相应的施工基面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五)灌注柱钻孔土质分类:
1.“砂土、亚黏土”指亚砂土和中亚黏土、轻亚黏土。
2.“黏土”指重亚黏土、松散的黄土。
3.“砂砾石”指重亚黏土、僵石黏土,并伴有含量不超过20%、粒径不大于15cm的砾石或卵石。
4.凡一孔中有不同土质,应按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分层计算。
(六)灌注桩基础定额中,不包括基础防沉台、承台和框架的浇制工作,发生时可另套现浇基础定额。
(七)护坡及排洪沟砌筑定额中,不包括挖土工作,需要时执行“土石方工程”中排洪沟挖方定额。
(八)“基础工程”中,基础形式由杆、塔的结构所决定。在施工中,由于形式的不同,而使施工方法各异,造成跳跃施工时,定额(人工和机械)可按基础总量(不合高塔基础、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基础防腐)乘以跳跃施工1.02系数。
(九)混凝土和砂浆用料按下列配合比计算。
现浇混凝土配合比如下:
现浇混凝士配合比表
单位:m3
砂浆配合比如下表所示:
砂浆配合比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底盘、卡盘、拉线盘安装分别按重量以“10基”、“10块”、“10组”为计量单位;
二、现浇基础以“t”为计量单位;
三、商品混凝土浇制以“m3”为计量单位。
第四节 塔杆工程
说明
一、本节定额包括:混凝土杆组立、铁塔组立、钢管杆组立、拉线制作及安装、拉线棒防腐、接地安装。
二、相关说明:
(一)混凝土杆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杆身自重与横担、叉梁、脚钉(爬梯)、拉线抱箍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不包括底盘、拉盘、卡盘的重量。
2.定额以杆型和组合重量的形式表示,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形式、杆高和施工方法。使用时,不能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3.钢环连接定额只包括钢环的连接与防腐处理。
(二)钢管杆组立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钢管杆身自重与横担、螺栓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
(三)铁塔组立:
1.铁塔组立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除铁塔本身所有的型钢、连板、螺栓、脚钉、爬梯等的总重量外,增加3%系数计算每基重量。
2.在线路工程中,由于杆、塔型式的不同,施工方法各异,不能满足连续施工的条件,使部分杆(塔)发生跳跃施工,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执行定额时,如发生跳跃施工的情况,将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杆(塔)总量(不含高塔及接地量)乘以1.02系数。
(四)拉线制作及安装:
定额对不同材质和规格已作了综合考虑,它适用于单根拉线的制作与安装,若安装V形,Y形或双拼拉线时,应按2根计算。
(五)接地安装:
1.定额中不包括接地槽的挖方和填方。
2.接地极长度按2.5m考虑,长度超过2.5m时,定额乘以1.25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10kV以下电杆组立分杆高以“根”为计量单位。
二、10kV以下横担安装区分不同形式以“组”为计量单位。
三、10kV以下拉线制作安装分普遍拉线和水平及弓形拉线,以“根”为计量单位。拉线长度按设计全根长度计算。
四、35kV以下电杆、塔组立,按不同规格和每基重量以“基”为计量单位。定额所列的每基重量是指整基杆(塔)组合杆件的重量,不包括基础、拉线盘、卡盘及套筒的重量。
五、35kV以下拉线制作安装按不同截面以“根”为计量单位。
第五节 架线工程
说明
一、本节定额包括:10kV以下、35kV以下导线架设。
二、相关说明:
(一)10kV线路:
1.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如在5根以内,全部人工、机械乘以1.3。
2.导线跨越架设:
(1)跨越定额仅考虑因跨越而多耗的人工、机械台班和材料,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跨越档的长度不应扣除。
(2)在同跨越档内,有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应根据跨越物种类分别执行定额。
3.杆上变压器安装不包括变压器调试、抽芯、干燥工作。
(二)35kV线路:
1.光缆、导线、避雷线架设:
(1)定额按导线和相应的避雷线截面表示,并已包括跳线绝缘子串安装,不列电压等级。
(2)架线工程量原则上以线路亘长为准。
(3)定额是按三相交流单回路线路工程考虑。如遇下列情况,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调整:
①两相直流线路工程可按同型号线材截面的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0.71系数,材料乘以0.67系数。
②同塔架设双回路线路工程,双回路同时架设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75系数,消耗材料定额乘以2.0系数;非同时架设时,在架设第二回路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1系数。
2.光缆、导线、避雷线跨越架设:
(1)定额计量单位“处”系指在一个档距内,对一种被跨越物所必须搭设的跨越架而言。同一档距内跨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应根据跨越物种类分别执行定额。
(2)本定额不包括被跨越物产权部门提出的咨询、监护、路基占用等,需要时可按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另计。
(3)跨电力线定额是按停电跨越考虑的。如需带电跨越,另列带电跨越措施费。
(4)跨越河流架线定额仅适用于有水的河流、湖泊(水库)的一般跨越。在架线期间,凡属人能涉水而过的河道,或正值干涸的河流、湖泊(水库)均不作为跨越河流计。
(三)导线附件安装:
1.包括绝缘子串悬挂、导线悬垂线夹安装、防震锤安装。
2.绝缘子中悬挂适用于直线、直线转角及换拉杆(塔)的绝缘子串安装。
3.定额不包括耐张金具及耐张绝缘子串安装,耐张导线、地线端头制作,跳线串安装,跨接跳线端头制作及安装。以上工作内容均包括在架线工程中。
4.如采用合成绝缘子串,仍执行绝缘子串悬挂定额。运输重量以净重加包装重量(1.07W)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10kV以下导线的架设按不同材质和不同截面分别按单线延长米为计量单位。导线预留长度规定如下表。
10kV以下导线架设预留长度表
单位:m/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长度
|
1
|
线路弛度
|
全长1%
|
2
|
高压
|
转角
|
2.5
|
3
|
分支、分段
|
2.0
|
4
|
低压
|
分支、终端
|
0.5
|
5
|
交叉、跳线、转角
|
1.5
|
6
|
与设备连接
|
0.5
|
7
|
进户线
|
2.5
|
二、35kV以下导线、避雷线的架设,按不同截面,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
三、裸软导线计算基数为设计用量(设计用量应包括线路因高差角引起的斜长和弧垂、跳线而增加的长度以及与电器连接应预留的长度)。
四、导线、避雷线跨越架设的计算,是指在一个档距内,对一种被跨越物所必须搭设的跨越架而言,在跨越多种或多次跨越时,应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