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说明
一、《长输管道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二册,包括:
第一册 站外安装工程
第二册 站内安装工程(上、下册)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长输管道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地区单位估价表、招标工程标底和报价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范围内的检修维修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定额不足部分可执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四、本定额依据国家和石油行业现行的维护检修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合理的检修维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五、本定额是按照目前大多数长输管道检修维修工程中常规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施工工艺和劳动效率编制,已综合考虑了长输管道检修维修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检修维修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少、施工地点分散、现场狭小、作业困难、突击性强、连续作业差、安全要求高、与生产同时进行、需保护原有建筑及环境设施等造成的不利因素的影响,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六、本定额是按下列施工条件进行编制: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建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检修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实验记录。
(二)设备、材料、配件等供应满足检修维修工程需要,已运至施工现场仓库及指定地点。
(三)水、电、气等供应均满足检修维修施工正常需要。
(四)检修维修工程开工前,设备、管道已完成倒空、置换、切断电源等安全工作。
(五)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及海拔高度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的施工环境。
七、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沙漠、沼泽地区等,其增加的费用可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八、关于人工:
(一)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每工日按8h工作制考虑。
(二)六类地区安装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按64.58元/工日取定,土石方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按38.59元/工日取定。其他地区定额人工单价按《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油计【2015】12号执行。
九、关于材料:
(一)本定额中材料包括直接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已计入相应的损耗,本定额内的焊接材料为计价材料,如使用特殊焊材,可按实调整。
(二)用量较少、对定额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基价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或以“元”为单位计算列入材料费内。
(三)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内所列的定额用量按实际价格计算。
(四)本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按照《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材料预算价格(不含增值税)计入,不足部分以六类地区2017年市场价格为依据加以补充。
十、关于施工机械:
(一)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是按照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石油施工企业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实际发生的与定额不一致时,除各册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得调整。
(二)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之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列入本定额的消耗内容中,此部分费用列入石油工程建设费用定额中。
(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编制方法和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石油各单位近年来机械台班使用的实际情况,确定的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
(四)本定额中机械台班不包含施工调遣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租赁使用及停滞台班费,如发生时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十一、关于取费:安装工程取费执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5版)中三类工程取费标准,其中开孔封堵工程取费执行二类工程取费标准。
十二、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一)材料及其配件的场外运输:材料、成品、半成品件施工现场区域以外的运输(包括拆除材料的场外运输、管道预制件从基地预制厂至检修现场发生的运输)费用。
(二)保护性拆除工作内容中不包括利旧管道的清洗。
(三)超标准、规范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费。
(四)需要专业部门检验、监检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下列各项费用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脚手架搭拆费。
1. 站外安装工程:
(1)第一章按照有关规定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2)其他章节一律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2. 站内安装工程:
(1)金属罐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20%计取脚手架搭拆费,其中人工费占25%。
(2)工艺管道按定额人工费的15%计取脚手架搭拆费,其中人工费占25%。
(3)加热炉按定额人工费10%计取脚手架搭拆费,其中人工费占25%。
(4)其余项目如有发生可另行计算费用。
(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
十四、本定额中注有“××内”或“××以下”字样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使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十六、本说明未包含的内容,详见各章说明。
十七、本定额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部负责管理,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