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直径Φ400~1200毫米、高120米以内风缆绳锚定和塔架固定的火炬、排气筒制作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二)除引火管外的其它工艺管道安装。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火炬、排气筒的筒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管计算的,如采用无缝钢管时,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55。
(二)火炬、排气筒吊装是按整体吊装就位取定的,如实际工程中采用其它方法施工时另行计算。
(三)定额中火炬头安装是按火炬整体吊装前在地面安装考虑的,若采用高空安装时按实另行计算。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火炬、排气筒简体现场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筒体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等的重量(不扣除孔眼所占面积的重量)。
(二)火炬、排气筒型钢或钢管式塔架现场制作组装,根据塔架形式、重量,按施工图纸以“吨”为
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包括塔架本体(主肢、腹杆、松紧节、筋板)、底部铰腕、管架等金属件的重量。
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三)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根据结构形式、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火炬、排气筒吊装重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塔架(塔架式火炬、排气筒)、风缆绳(拉绳式火炬、排气筒)、平台、梯子、栏杆、火炬头、分子密封器、工艺配管、电气、仪表、点火装置、避雷装置、临时加固支撑等构件的重量。
(四)火炬头安装按火炬头直径,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火炬头、分子密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