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1kV以下动力、照明控制设备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设备和元件的干燥。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安装包括支架制作、安装。
(二)设备的补充油按随设备供货考虑。
(三)各种铁构件制作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其它金属防护费用。
(四)轻型铁构件指钢材厚度在3毫米以内的构件。
(五)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单件重100千克以下各种金属支架、构架的制作和安装。
(六)操作柱按成品供货考虑。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配电箱(盘)、变频器、软启动器、防爆动力接线箱、接地电阻箱(柜)、控制器、起动器、电阻器、变阻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低压电器开关设备、熔断器、按钮、操作柱、电笛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盘柜配线按导线截面积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端子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外部接线按导线截面积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焊(压)接线端子定额只适用于导线终端头,按导线截面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端子板外部接线按有无接线端子、导线截面积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铁构件制作、安装按成品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