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电气安装工程的配管与配线。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金属支架制作和安装。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钢管(含防爆钢管)敷设定额项目按镀锌钢管考虑。
(二)塔照明配管项目适用于扇形平台上的防爆照明用管路敷设。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路敷设按不同材质、公称直径和敷设方式,按管路延长米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计算管路延长米时,不扣除管路中的接线箱、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二)管内穿线
1.管内穿线根据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和截面积,按单线延长米(包括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截面积为6平方毫米以上的导线用于照明线路时,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项目;
3.多芯导线按导线芯数、线路延长米(包括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线槽配线按导线截面积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照明电缆穿管敷设按电缆截面积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塑料护套线敷设按敷设位置、导线截面、芯数、线路延长米以“100”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接线箱(盒)、防爆泄水阀、葛兰安装,按规格型号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钢索架设按不同材料、直径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按花篮螺栓直径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动力配管混凝土地面刨沟、墙体剔槽按钢管公称直径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灯具、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计入定额;进入盘、箱、柜的预留线按表中规定计算。